“叔叔,今天就是交版权资金最后一天了,我在银行门口等你消息,这次再拖延下去我就无能为力。”
我真心实意帮你促成这笔几个亿的大生意,现在再不给管理费,有任何问题我没办法处理了。”
在一声声紧逼的催促中,张先生陆续向电话那头的“中间人”沈某某转账500余万元,作为域名交易的“管理费”和“手续费”。然而,这笔钱最终石沉大海。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沈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张先生已年逾古稀,常年对古玩感兴趣。因前些年听人说注册互联网域名再出售可以赚大钱,张先生便联系上曾在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沈某某,希望合作“干一番事业”。想到沈某某懂技术又有人脉,张先生觉得找他帮忙注册古玩方面的域名肯定错不了。“万事俱备”的张先生几年间通过沈某某注册域名多达几百个。
域名网站建成后,不断有“客户”联系张先生,表达高价购买的意愿,但总会对网站提出新要求。张先生只得一再委托沈某某修改,并支付各类“证书费”“公关费”“解冻费”等。从2017年开始,前后有三十余个“客户”联系过张先生想要购买其注册的网站,但始终没有一个“客户”同意与张先生当面签订合同或者支付定金。
长达7年的时间里,张先生为促成交易陆续支出522万余元,却毫无进账。直到2024年9月,他与儿子一同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场骗局才被彻底揭穿。
到案后,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反正他一样被人骗,还不如我来骗他。”沈某某交代,所谓的“客户”实际是其请来的“托”,抢注的证书是其在网上购买的假证、假章,有时还给张先生发送许多域名买卖火热的信息,故意制造紧张气氛,以便顺利取财。
2025年1月10日,闵行公安分局将本案移送至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2017年1月至2024年7月之间,沈某某利用张先生缺乏对网站、域名的充分了解和知识储备,怂恿张先生注册上百个网站,并以办理相关证书、支付打点费用为由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522万余元,沈某某构成诈骗罪。
更令人震惊的是,沈某某曾在2019年10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此次作案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属于再犯。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沈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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