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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2025-11-03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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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冬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群众安全过冬,陕西省民政厅决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行动”)。

  完善发现报告机制。各地要着力构建全覆盖、智能化的救助发现网络,升级指挥调度系统,强化科技支撑。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组建联合救助小分队、开展联合巡查等方式,共同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在极端严寒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对交通枢纽、繁华商圈、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区域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在人员密集区域,科学布局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牌,积极协调将部分福彩销售点、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辟为临时避寒点,前移救助服务关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快递员、公交出租车司机、安保人员、夜间值守人员等群体接触面广、反应灵活的优势,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延伸救助发现触角,构建群防群助的救助网络。

 聚焦精准帮扶,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分类救助转介。各地对巡查中发现或群众报告的遇困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应协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劝导并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核查身份,并报告属地精神卫生中心;对危重病人,遵循“先救治、后救助”原则,立即送医诊治;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应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品和详细的求助方式,做好后续跟踪,并规范留存救助影像及档案资料。

 严格落实站内分区分类管理要求。对突发疾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医救治。针对家暴受害者、务工无着、临时遇困等不同群体需求,积极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就业信息、救助寻亲、返乡协助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助力其尽快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对长期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按规定程序妥善安置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社会福利院等公办机构。

 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定期进行回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协助其对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场地支持。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资源辐射和服务带动作用。

 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全天候畅通。同时,加强对站外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的受助人员探访巡查,定期面对面了解其实际状况。各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本辖区所有救助管理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建立翔实的工作台账。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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