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名为“西安西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公司”)的中介机构被曝拒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导致大量租客和房东陷入经济纠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300名受害者,涉及金额从几百元至上万元不等,部分租客面临押金难退、被迫搬离的困境,房东则长期收不到租金。
从“季付变月付”到“中介失联”
租客李女士回忆,2023年2月,她通过小广告联系到西海公司,租下未央区玄武路附近某小区一套住房中的一间卧室,月租金730元。合同一年一签,租房时交了1000元押金。今年7月,该交下次房租时,她发现中介“失联”,辗转联系上了房东后,将租金直接交给了房东,但她交给西海公司的1000元押金至今未退,与她同住的另外两户租客,也遭遇了相同情况。
房东刘女士的遭遇更为棘手。2023年2月底,她与西海公司签订5年房屋委托出租合同,约定月租金1400元。“签约时,中介要求留两个多月空置期,我实际从当年5月才开始收租。”起初租金支付正常,但2024年7月起,西海公司无故将“季付”改成“月付”,仅支付8月、9月租金后便停止履约,然后处于“失联”状态。“现在房子里还住着租客,他们把租金交给了西海公司,可中介没给我一分钱,目前已经欠了我第四季度房租4000多元。”刘女士表示,西海公司“失联”后,她到小区物业查询发现,房屋两年多的水费、物业费等均未缴纳,累计欠费约6000元。“算上欠租和欠费,西海公司一共欠了我1万多元,真的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事。”
10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女士位于北关附近的房屋,发现这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客厅也被隔断成独立房间用于出租。
同样遭遇麻烦的还有租客小李。租住在凤城二路某小区的他透露,去年3月与西海公司签约,月租金730元。今年9月27日,因中介拒不向房东支付租金,房屋被房东收回,他只能重新找房子住。“现在中介欠我两个月房租加押金,一共2700多元。”他说,合租的室友也被拖欠房租及押金共计3600元。
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遭拒
记者在受害者互相联系的微信群中看到,目前已有300多名受害人,大家都面临租金或押金难以追回的困境。10月31日,记者与部分受害者一起前往西海公司注册地——凤城二路海璟国际,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一位知情人透露,西海公司9月份合同到期后便搬离了。
现场,西海公司留下一份“公司已搬,有事请联系以下电话”的通知。记者拨打通知上的三个电话,均能拨通,但当记者表明身份,欲进一步了解房租事宜时,对方随即挂断电话。
根据其他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记者和多位房东、租户找到该公司新的办公地点——经开区赛高国际。随后,不同的工作人员与受害房东、租户进行了一对一交流。最终,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为房东需等待三个月才能收到欠款,租客则需先签订租房合同解除协议,90天后再退还剩余租金与押金。因该方案无任何履约保障,受害房东、租客均明确拒绝。现场,一位蔡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有这一种解决方案。”
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
沟通无果后,部分受害者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求助。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属于消费合同纠纷,建议所有受害人先到该派出所及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登记,后续若有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他们将配合发送协查函。
此外,记者通过“爱企查”查询到,10月9日,西海公司已经被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记者还了解到,针对西海公司的违约问题,未央区住建局已于10月16日提前发布风险提醒。提醒中明确指出该公司存在“收取市民租金后,未及时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导致市民利益受损”的情况,还向广大市民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与租赁企业交易时,需查看其营业执照、涉诉情况及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多渠道了解企业履约记录,做好风险预判;优先选择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已接受资金监管的租赁企业,支付房租时将资金缴存至监管账户,支付周期尽量不超过3个月,避免大额支付,从源头降低企业不履约的风险。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张震律师指出,西海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押金退还义务,已涉嫌违约。他建议受害租客和房东尽快收集合同、租金转账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房东可额外留存水费、物业费欠费单据,租客可以补充被迫搬离的相关证明;随后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主张自身权益,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我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租赁市场监管
今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并于9月15日起施行。这一条例明确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并规定转租企业必须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10月31日,西安市住建局印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同步施行。该《办法》要求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设立一个监管账户,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押金超过1个月的部分需全额纳入监管,按月释放给企业。
本组稿件由记者 姚瑞丹采写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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