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5岁了,有气管炎,每年冬天都要到南方去过冬,所以不用暖气。但我们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后依然是串联管道,无法办理停热。这让我实在无法理解,难道别的小区业主可以办理停热,我们就没有这个权利?”张先生问。
“设计是改串联为并联
改造完了还是串联管道”
张先生说,他住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西光十六小区(十六街坊)36号楼,房子建筑面积65.19平方米,是以前的老楼。最早是单位供暖,现在是西安市热力公司幸福林带分公司供暖。
“2022年供暖季前由政府和西光厂共同出资,对老楼的供暖管道进行了改造。改造工程的甲方是西安市热力公司幸福林带分公司,具体施工方是哪个单位不清楚。施工前工作人员到各家各户去签字,谁家先签字就给谁家先施工,很多住户都签了。有些住户起初没有签,后来甲方代表和施工人员解释说,改造后各家各户可以独立控制是否用暖,这些住户也签了字。”
“老楼原来的管道是串联管道,按照设计是改为并联管道,以方便各家各户用热还是不用热。但施工中,还是按串联管道在施工。有住户看到后问:为何不按设计施工?现场工人说是遇到了什么问题。”
“2023年我们向热力公司申请停热,工作人员却说管道是串联的,无法单独停热。建议自己把入户管道切断,然后缴纳30%基本热费。”张先生对这个建议实在无法接受:“要拆也应该是他们来拆,住户自己拆出问题、漏水了谁来承担责任?”但当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入户管道产权是业主的,应该由业主来拆。
“别的小区可以选择是否用热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
张先生说,这让他很不理解。“政府和单位出钱改造的目的,就包括把串联管道改为并联管道,以方便用户们根据实际情况用热。现在钱花了,改造完成了却还是串联管道,改造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仅仅只是为了配合供热公司的切换?改造的最初设计和最后结果不相符,作为改造工程的甲方,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对于住户来说,这种改造导致大家无法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用热,供热成了强买强卖。别的小区住户都有选择用热或不用热的权利,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张先生说,这几年冬天他都是人在云南,但不得不全额缴纳暖气费,每年交费1500多元。
11月5日,记者就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联系西安市热力公司幸福林带分公司,客户热线工作人员记下了记者联系方式,表示随后会有相关负责人专门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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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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