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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征求意见稿》 限制汽车百公里加速小于5秒

来源:潇湘晨报 时间:2025-11-14 15:19:35 编辑:曹家旬 作者: 版权声明

11月12日,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消息,由公安部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与2017版标准相比,本次修订更改和新增了多项整车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包括对车辆限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防护以及门把手等安全性能提出了要求。



设置“5秒”百公里加速时间门槛

对于此次修订背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明确,从近年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践和国内外机动车安全技术发展情况看,现行的2017版GB 7258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包括先进主被动安全技术应用率较低,与国外汽车发达国家差距明显;部分客货运车辆技术要求偏低,运行安全性有待提高;新能源汽车、辅助驾驶汽车的针对性条款要求少,难以满足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下的交通安全管理需求等。



针对上述问题,《征求意见稿》作了相应的修订。其中,在“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技术指标中新增了两项针对乘用车的要求,包括乘用车每次上电/点火后(发动机自动启停除外),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小于5s的默认工作状态;要求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对于“5秒”百公里加速时间的设置原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也解释称,近年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启动加速失控事故多发,其多是由于驾驶人使用高加速模式时的驾驶准备和操控能力不足。为此,要求车辆刚启动时处于加速性能较低的默认工作状态,让驾驶人使用高加速模式时需有意识地采取一定操作,以期提高其驾驶准备。

门把手锁死、电动车自燃等重点安全问题被关注

除了大家关注的“5秒加速”,《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更改和新增了多项整车安全装置配备要求,还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防护、门把手等行业热点问题制定了新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能实现电池单体异常情况的自动监测、记录和预警,在发现热事件时应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车内人员。对于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报警后5min内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



针对广泛引发网络热议的汽车门把手锁死导致的交通事故问题,《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乘用车应保证每个乘员至少能从两个不同的车门上下车,汽车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外把手,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式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

编制说明中解释称,增加车内外门把手应具备机械结构的要求,避免电动门把手因电路故障导致无法解锁开门的问题,便利事故后车内乘员逃生和车外救援。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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