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小玲 见习记者 李畅)11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今年7月印发的《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在高龄补贴标准上进一步优化。70周岁至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的补贴提升至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月补贴为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领取300元补贴。
在申请流程上,手续极大简化。老年人申请高龄补贴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即可办理。申请渠道也更加多元,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申请。此外,补贴补发机制更为灵活,取消此前最多补发12个月的限制。同时,将“高龄补贴”复审和“养老待遇领取”认证合并,减轻认证负担。
在优待服务政策方面,年满60周岁及65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相应福利,提升生活品质。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民政厅目前与省司法厅正在对《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进行修订,待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的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持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编辑:宁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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