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一)
任命:
高新民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晓伟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贾迎春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常艳玲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亮、吕振鹏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徐煜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鸿鹏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勃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沈炜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宋贞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冯荣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薇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鸿鹏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沈炜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贞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
丁德明为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李雄斌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刘晓军为陕西省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
常艳玲的陕西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郭柱国的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
丁德明的陕西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
胡继延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凯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武江海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薛志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赵进轩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邓世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武江海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薛志强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
惠春霞、毛朝霞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原晓鸣、王腾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薛海金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惠向卫、张蕾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原晓鸣的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宁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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