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师傅在市政道路上步行时被地砖绊倒摔伤,他觉得道路管理方应负一定责任,应该报销一些医疗费。记者联系采访后,路段管理单位答应全额赔付医疗费。
11月28日中午,朱师傅步行通过秦汉大道与欧亚大道十字东北角的非机动车道时,忽然左脚被绊了一下,失去重心重重摔了一跤,导致额头流血、浑身酸疼,左腿膝盖和右手更是疼得厉害。他缓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是一块翘起约8厘米高的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分界地砖勾住了左脚,让他摔倒。朱师傅前往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发现,朱师傅的右手“右侧豆骨骨折”。因事发地靠近地铁保税区站D出入口,过往市民多,朱师傅当日向市民热线反映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平整地砖,避免有人再摔倒。
“地砖只是一角翘起,很容易被忽视,我当时就想着不要有人再像我一样受伤。”12月11日,朱师傅带记者查看事发现场时说。记者看到,涉事地砖长约80厘米,现已被压平,中间出现明显裂痕。对比朱师傅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该块地砖西端曾翘起约8厘米高。朱师傅解释说,浐灞国际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联系他核实事发地时,他回想摔倒过程,觉得路段管理方对道路维护不力,遂提出“解决医疗费”诉求。
市民走路时因路面地砖移位导致摔伤,相关方是否有责任,是否可以索赔?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此类情况,首先要确认该路段的管理方,然后要确认管理方是否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朱师傅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公共场所内的活动中对自身安全亦应保有适当的谨慎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路段管理方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则要承担一定责任,朱师傅可以索赔。如果是突发情况造成路面不平,譬如路过车辆刚把地砖压翘,市民走过来绊倒了,则路段管理方可免责或责任较小。
为此,记者于12月15日联系浐灞国际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朱师傅的诉求。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他们会核实情况后给予答复。12月18日10时许,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和该路段的管理公司商定:由路段管理公司全额赔付朱师傅的医疗费。“虽然行人因对路况观察不周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我们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所以未计较事故的主次责任。全额赔付医疗费,也是希望能让朱师傅心安。”这名工作人员说。
“感谢您帮我解决事情。”12月18日18时许,朱师傅告诉记者,路段管理公司已经派人联系过他,承诺尽快给他报销全部医疗费。
记者 李东峰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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