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1月4日,记者获悉,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即日起至2月中旬,开展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内部局部改造装修施工和新建的高层建筑工地,以及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医疗、科研、商业等建筑)消防设施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
针对重点查找的问题隐患,建筑外墙改造施工涉及项目未按照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规程,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在现场带班作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等。外脚手架或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建筑内部装修改造涉及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使用填缝剂、发泡剂等易燃可燃物品,以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此次整治行动还涉及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竖向管道井封堵不严。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等。
按照要求,各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发动高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自查记录需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等要求,确保按期整改销号。
支持和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共同关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发现有关问题隐患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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