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十个方面30项为民实事实施方案中,“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部署要求,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列在首位。
根据提高养老金待遇实施方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标准根据国家要求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分级次分别实施,目前西安市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216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23元、省级财政负担17元、市级财政负担33元、区县财政负担43元。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部分提高标准每人每月20元,省级财政部分提高标准每人每月3元。
2025年12月9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互动交流栏目中明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1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39元,新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那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什么变化呢?
2025年7月25日,陕西省发布“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5年1月起补发。
通知表示,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等文件精神,经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并经省政府同意,陕西决定对202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0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0.7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此外,以退休人员本人202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0.52%。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退休人员中,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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