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主信任的“贴心”住家保姆,背地里却一年时间内29次偷偷将老人的积蓄转入自己囊中。近期,由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保姆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2022年,年事已高的李奶奶为方便日常生活,雇佣了杨某作为住家保姆。在照料过程中,杨某通过偷看的方式掌握了李奶奶的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从2024年8月开始,杨某利用买菜、帮忙查看网购物品等时机接触并私自操作被害人手机,将微信账户及银行卡内的余额转出。每次转账后,杨某都会删除转账记录,使李奶奶及其家人难以觉察。
由于杨某是住家保姆,日常生活中也会为李奶奶垫付购物款项,李奶奶定期向其转账结算。这一正常的经济往来,成了杨某盗刷行为的完美掩护。直到2025年3月,李奶奶的家人发现微信余额数额不对且额度超标,检查发现微信支付中有大量非正常转账记录,杨某的长期盗转行为才得以暴露。
经查,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雇主钱款累计2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于2025年8月8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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