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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声音| 建议将手足口病疫苗和水痘疫苗纳入陕西省儿童免疫规划 实行免费接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6-01-26 17:49:54 编辑:方正 作者:毛蜜娜 版权声明

  “随着老龄化、少子化阶段的到来,我们应该关注孕妇健康与儿童健康,尽量降低这类人群因为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负担。”1月26日,陕西省政协委员、汉中市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陶怡秀在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她带来了关于手足口、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和加大救助孕期并发症困难家庭的提案。

  手足口和水痘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与精神压力

  陶怡秀说,作为一名医疗领域的工作者,她在工作中有着切身的体会,“手足口病和水痘是严重危害我省儿童健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易引发聚集性疫情的特点,不仅威胁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给众多家庭带来经济负担与精神压力,并消耗大量公共医疗资源。”陶怡秀说,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感染所致)是我省婴幼儿重症和死亡的重要病因之一。水痘则极易在托幼机构、中小学引起暴发流行,患儿可能并发肺炎、脑炎,且病毒潜伏体内,成年后可能引发带状疱疹,带来长期健康隐患。近年来,我省两类疾病报告发病数居高不下,成为影响儿童正常学习生活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因素。

  目前,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和水痘疫苗均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需家长自费自愿接种。受经济条件、认知差异等因素影响,两类疫苗在我省儿童中的接种率尚未达到理想水平,尤其在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及流动儿童群体中覆盖率更低。接种率不足导致群体免疫屏障薄弱,无法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疫情反复发生。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陶怡秀说,将这两种疫苗“转二为一”(从二类苗转为免疫规划一类苗),实行免费接种,能够极大提高接种公平性和可及性,迅速提升接种率,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从长远看,可大幅减少因疾病导致的医疗支出、家庭照护成本和社会生产力损失,其社会经济效益远超疫苗投入成本,是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的明智决策,也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目前水痘疫苗已经被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山东、浙江、内蒙等十余个省市纳入地方免疫规划,实现免疫接种。手足口疫苗也被云南等部分省份列入财政补贴或免费接种试点疫苗。

  将疫苗采购费、接种服务费等纳入财政预算

  陶怡秀表示,为推动此项惠民政策早日落地,切实保障我省儿童健康,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启动评估论证,纳入规划议程。建议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疾控中心等部门,组织流行病学、免疫规划、卫生经济学等领域专家,对我省手足口病(EV71型)和水痘的疾病负担、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免费接种的可行性及财政承受能力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论证。将论证结果及实施建议提请省政府审议,争取将两项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纳入我省“十五五”期间公共卫生服务扩容提质的重要内容或作为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

  第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稳妥推进 在省政府决策支持下,制定详细的《陕西省适龄儿童手足口病(EV71型)及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实施方案》。明确接种目标人群(如特定年龄段儿童)、实施时间表、经费保障机制、疫苗采购与配送流程、接种服务规范、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等。可考虑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推开。例如,优先在疾病高发地区、经济薄弱县区或托幼机构儿童中启动,积累经验后全面铺开,确保政策平稳有效实施。

  第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将疫苗采购费、接种服务费、冷链运转、监测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省级及市县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省、市、县合理分担的稳定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全省儿童同等受益。探索与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多渠道衔接的保障模式。

  第四,强化监测评估与持续优化。建立健全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和疾病发病率监测网络,动态评估疫苗效果、政策成效和成本效益。根据疾病流行变化、疫苗技术发展及财政状况,适时对免疫策略进行调整和优化。

  加大孕期并发症困难家庭大医疗救助力度

  陶怡秀在工作中发现,孕期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前置胎盘等)已成为加重家庭医疗负担的突出问题,其治疗往往涉及孕期治疗、急救、特殊用药及剖宫产等高成本复杂手段,费用动辄数万元甚至更高。同时,现行医疗保障体系针对孕期并发症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有限且部分孕期并发症的自费项目较多,未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医疗救助政策尚未将孕期并发症纳入专项保障范畴。三是商业健康保险则因承保门槛高、赔付条件严苛而难以覆盖孕期专项需求。四是社会救助资源分散无序,缺乏有效整合。这些问题导致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因无力承担高昂的自付费用而被迫中断治疗,这不仅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健康与安全,也显著加剧了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陶怡秀提出建议:一是提高孕期并发症医保覆盖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应详细界定孕期并发症种类,适当扩大其范畴,将常见且威胁孕产妇生命健康的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前置胎盘等孕期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支付医保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额度上限,对于病情复杂,出现多种并发症孕产妇,需要长期治疗和高额费用的并发症,提高报销封顶线。目前城乡居民生育占比相对较高,报销金额低,建议参考职工生育政策定额报销,进一步消除地区间、医院等级间报销差异,制定统一的报销标准。

  二是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由国家卫健委、医保局主导,联合慈善机构、企业及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成立“孕期并发症专项救助基金”。明确基金覆盖范围,重点救助医保报销后仍负担沉重的家庭,并对低收入、多胎妊娠、危重病例给予倾斜。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三是强化政策协同。推动医保、医疗救助与专项基金的政策衔接,明确各保障渠道责任,避免重复或空白。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开发针对孕期并发症的补充保险产品,降低投保门槛。同时通过医疗机构、社区、媒体普及孕期并发症防治知识与救助政策,定期公示基金使用情况,提升公信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捐赠与帮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受访者供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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