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3月15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消息:为确保群众用热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将原定于3月15日24时结束的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7日24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费用。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延长2025-2026年采暖期
供热时间的通告
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16日夜间至17日有一次降水、降温天气过程,18日起气温逐步回升。为确保群众用热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将原定于3月15日24时结束的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7日24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费用。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15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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