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深夜的施工噪声惊扰美梦,当刺眼的LED屏影响起居,当农村的畜禽污染影响环境——这些生活中的“烦心事”,如今迎来了国家立法的“大动作”。2026年3月12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通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崭新的“法典时代”。
这部法典离我们有多近?它如何回应老百姓的生态期盼?又能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哪些新动能?
本期《法治周刊》,记者采访有关专家、资深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为你深度解读这部即将走进我们生活的“绿色法典”。
专家点评
筑牢生态文明之基
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巩富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盛事,更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承载着14亿人民福祉的里程碑式事件。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在经历了数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后,终于从分散的“单行法时代”昂首迈进了系统的“法典化时代”,成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意义之深远,影响之广泛,值得我们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去深刻领悟。
一、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顺应时代呼唤,回应人民期盼
我们为什么要编纂这样一部法典?这绝非偶然的心血来潮,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抉择。首先,这是破解立法“碎片化”难题,实现系统治理的迫切需要。过去几十年,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构建起涵盖30多部法律、1000多件法规的庞大体系。这些“单行法”犹如一颗颗珍珠,各自闪光,但串不起来。由于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立法思路,条文重复、规定冲突、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导致执法中的困惑、司法中的难题。面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个生命共同体,我们过去常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水的只管治水,治气的只管治气,无法形成治理合力。法典化,正是要用一根“金线”将这些珍珠串起来,通过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个结构严谨、内在协调、逻辑统一的有机整体,实现从单一要素保护到全要素、全链条系统保护的根本性转变。
其次,这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新期待,守护民生福祉的深情答卷。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清新的空气、洁净的饮水、安全的土壤、宁静的环境,已成为衡量幸福生活的重要标尺。此次法典编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目光聚焦于百姓柴米油盐中的具体环境权利,从饮水安全保障到土壤污染防控,从生活噪声治理到人居环境改善,把宏大的生态文明战略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法律保障。它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守护千家万户安宁与幸福的坚固屏障,是对“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理念最生动的法治实践。
最后,这是顺应世界法治潮流,贡献中国智慧与方案的主动担当。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性环境问题,环境法典化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趋势。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有责任也有能力编纂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生态环境法典。这既是对我国几十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功实践的系统总结和提炼升华,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填补公法领域法典化空白的关键一步。它将以法典的形式,向世界宣告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并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出一套独具东方智慧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二、生态环境法典成为“第二部法典”,条件成熟,水到渠成
为什么是生态环境领域,继民法典之后,成为我国法典编纂的“第二城”?这背后是党中央的高瞻远瞩和深厚扎实的实践基础。
顶层设计的高位推动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适时推动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党中央的明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为法典编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引领和有力的政策支撑。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不仅重塑了国家生态治理的体制、机制,更为法典编纂廓清了思路、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立法实践的深厚积淀是坚实基础。数十年的环境立法实践,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法学理论界对此进行了长期深入研究,上百位专家学者深度参与,形成了高质量的专家建议稿,在“适度法典化”的路径选择、立法技术等关键问题上凝聚了广泛共识。可以说,法典编纂是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深度结合的产物,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必然结果。
现实需求的空前迫切是强大动力。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相较于其他领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复杂性和全局性,使其法典化能够更精准地回应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的时代强音,其制度价值与实践意义尤为突出。
三、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守正创新,继往开来的重大举措
生态环境法典遵循了“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的原则,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适度法典化”之路。
在整合方式上,体现了“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智慧。它将污染防治类立法完整纳入,将水法、森林法等资源能源类立法中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相关的内容有机整合,对法典出台后的原有法律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处理。同时,针对气候变化等新兴领域和立法空白,作出了前瞻性的原则规定,既解决了当下的规范需求,又为未来的制度发展预留了空间,体现了立法的开放性与包容性。
在体例结构上,凸显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系统观念。法典草案共设五编,以总则为统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编并立,最后以法律责任和附则收尾。体例设计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特别是将荒漠等生态系统单独设章保护,进一步拓展了生态保护的范围,强化了系统治理的理念。
在内容创新上,展现了“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时代担当。法典创新性地设置了“绿色低碳发展编”,这在国际上也是一个开创性的尝试。它突破了许多国家传统环境法典局限于污染防治的范式,将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时代命题纳入法典调整范围,精准回应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需求,赋予了这部法典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前瞻视野。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它承载着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凝聚着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汇集了无数法律工作者和环保人士的心血智慧。它的通过,将为我们筑牢生态安全的法治屏障,为我们守护民生福祉提供最强有力的武器。
看点扫描
守护美丽家园
生态环境法典6大看点
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的不仅是蓝天碧水净土,更是每个人的生态环境权益。法典有哪些看点亮点?将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
看点一:明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翻开厚厚的法典,开篇第一条阐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目的,规定“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法典分为五编,分别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三编分别从治污、护绿、促转型三个维度协同发力,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系统、更协调、更权威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典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夯筑起一道系统、规范、权威的法治‘长城’,为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兴赢说。
看点二:多管齐下,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
餐饮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是群众生活中常遇到的烦心事。法典污染防治编既有对美丽中国建设的系统性规定,又关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症下药作出详细规定。
治理餐饮油烟,法典强化规划引导与选址管控,将合规要求前移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加强源头防控;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改造,补齐农村环境治理法治短板……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菁盛乡内曹村党支部书记蓝姣智说,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畜禽养殖配套治污设施跟不上等问题。“法典的一系列规定,直面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真正把老百姓对美好生态的期盼变成刚性法治保障。”
针对绿化树种草种选择不当损害人体健康问题,明确城乡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规定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说,法典既有高度又有温度,针对人们生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更科学细致的规定,让人们可以尽享自然生态之美。
看点三:单设分编,关注光污染等新领域污染防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光污染等新的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公众健康与生态安全的隐患。
污染防治编专设一个分编,对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和光污染防治三部分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这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现实立法需求,充分体现了法典编纂的创新性、前瞻性。”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苗伟说。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这些领域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尚没有专门规定。这一分编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把成熟的、看得准的编入,对于还需要继续探索的,作出原则性规定。
看点四:保护和发展“两手抓”,促进和谐共生
森林、草原、江河湖泊等,既是生态系统,又是人们生产生活离不开的自然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认为,过去生态系统保护多集中在森林、草原、湿地等传统领域。法典将此前保护相对薄弱的荒漠等生态系统纳入,专设江河湖泊、荒漠相关章节。
“这是对我国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补全,意味着生态保护从重点区域保护、单一要素保护转向全域生态系统保护,弥补了以往生态保护的薄弱环节。”孙佑海说。
他同时指出,生态保护编遵循不同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完整生态安全格局,并强化政府保护责任、规范开发利用行为,这既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又可保障人类生产生活安全,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看点五:推动转型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
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是法典的一大亮点。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将视野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扩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张兴赢说。
湖北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忠民说,随着电器电子、机动车以及“新三样”产品的报废量持续攀升,仅依赖回收端整治已难以消化环境压力与资源风险。“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利于形成‘责任倒逼——技术改进——价值回收’的良性循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目标。”
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法典对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规定。苗伟说,这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明确方向、奠定基础,也从法治层面表明我国积极参与和引领气候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坚定立场,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看点六:坚持过罚相当,严惩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环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干扰破坏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实践中,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多发。
法典加大处罚力度,如对监测机构严重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给予50万元到200万元的罚款、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处罚,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罚款、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业等处罚。
孙佑海表示,草案直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这一“顽疾”,大幅提高造假违法成本,强化追责力度与震慑效果,从源头保障环评、监测、评估等数据真实有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刘锐说,法典体现过罚相当原则,如违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区分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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