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共有4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防晒类化妆品达16批次,占比40%,涉及润可盈、迪悦朵、澳贝雅、日出倾城等多个品牌。
央广网记者注意到,防晒类化妆品的不合格问题集中于“成分比对”方面。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从检验结果来看,产品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通报产品有润可盈防晒乳、澳贝雅美白隔离防晒乳、日出倾城美白防晒霜、皙世花容防晒乳等。
二是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如澳贝雅美白隔离防晒乳检出对甲氧基肉桂酸异戊酯、奥克立林两种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ICE LOVE轻透倍护防晒乳检出未标示的防晒剂乙基己基三嗪酮。
三是产品有效成分浓度不足。通报产品有迪悦朵防晒乳、安歌依防晒喷雾、丽颜兰诗水润清透美白防晒霜等。其中,安歌依防晒喷雾的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检出值仅0.18%,远低于4.8%—7.2% 的规定标准。公开资料显示,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紫外线UVB防晒剂之一。
据悉,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同时,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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