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6-04-13 19:26:05 编辑:唐港 版权声明

杭州西湖城市一景。视觉中国 资料图
为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对新兴领域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
该《实施意见》将于6月1日起施行,意在通过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使行政监管和检查更无感、行政强制和处罚更审慎、行政指导和服务更精准,“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管住风险、包容审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围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出10项重点举措,主要涉及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包容审慎制度体系、强化信用联动和行政指导等方面。
其中,在差异化精准监管方面,《实施意见》表示,坚守安全底线,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同时,创新新兴领域监管模式。聚焦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低空经济等新业态,加强地方立法研究,确保行政监管有法可依。在严守安全、质量、道德三个底线前提下,探索创新“沙盒监管”“执法观察期”等监管机制,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领域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上,《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线上监管等具有物联感知能力的非现场检查方式。完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探索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加强涉企信息共享,根据企业的经营信息、安全要素、信用评价等级等进行精准画像,将画像成果与差异化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等挂钩。综合情况好的,年度内可以少检或不检。
在健全包容审慎制度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按照“谁主管、谁编制”原则,由行政主管部门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定权限清理、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等包容审慎事项清单。
行政机关拟实施处罚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处理。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制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在强化信用联动和行政指导上,《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完善行政执法涉企信用联动管理机制。推广信用修复告知书、规范经营建议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书同达”机制。建立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一处修复、处处同步”。探索将制定失信惩戒措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防止不当使用甚至滥用。
另一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行政指导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应当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并全面推行多部门联合帮扶整改,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评价”等工作模式。
《实施意见》最后表示,各地各单位要将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分析研判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统筹法制审查、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强化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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