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请寄至: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3号楼243室,邮政编码:710007),并在信封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反馈至:277948704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征求意见”。
三、电话请反馈至:029-89131361。
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日。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完善西安市老年人优待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西安市民政局起草了《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规定》共18条,涵盖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优待服务内容等关键环节,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老年人优待服务体系。
>>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卫生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公共商业服务、维权服务等领域老年人优待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数据、市场监督管理、体育、医疗保障、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优待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相关老年人优待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优待服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
>>优化基础保障与服务流程
【便捷服务流程】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流程,为老年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根据自身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智能服务便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服务行业在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行为习惯和使用需求,保留现金支付、窗口服务、纸质凭证等传统服务方式和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
【优待服务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应当在单位网站、接待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老年人优待服务标识牌,公示优待服务内容和相关规定。
【老年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
>>细化多元优待服务内容
【医疗友善服务】医疗机构应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住院等服务,配齐轮椅、平车等便民设施设备。
【交通优待服务】老年人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应当设置老年人购票专用窗口和等候区域,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老年人专座。推进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长安通老年卡等有效证件便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文化休闲优待服务】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老年就业支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搭建服务平台,推动老年人才资源供给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为老年人发挥特长、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银发经济发展】市、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发展养老照护、老年健康服务、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老年宜居、养老金融等银发经济相关产业,积极培育银发消费市场。鼓励经营主体研发、生产、销售适合老年人的产品,提供与老年人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服务。
【法律服务优待】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减免服务费用。
【精神文化活动】文化和旅游、民政、体育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编辑:曹家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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