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怡)4月16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为推动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日前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制造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
实施细则明确贴息对象为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制造业”项下的省内制造业企业。贴息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的贷款。贴息期限为1年。
贴息标准具体为,省级财政贴息1.2个百分点,不超过实际利率;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中央和省级贴息政策支持条件的,应优先享受中央贴息,省级不叠加;已获省级其他领域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如发现重复贴息,应退回本领域贴息。贴息金额=单笔放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1.2%×(贴息时间段的实际付息天数/365)。其中,本金金额为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的金额,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纳入本金范围。单个备案项目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制造业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单个企业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贴息的,年度贴息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实施细则对企业、项目等提出明确要求。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5年底正常经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记录良好、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需纳入“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项目在省域内实施,为开工在建项目,完成审批备案,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贷款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技术改造、科技研发,需求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储备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各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区贷款项目申报,初审后每季度首月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报送省工信厅;二是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指导金融机构同步按节点推荐项目至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相关人员表示,省工信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建立项目清单并实行滚动更新,每季度向金融机构推送。参与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省级银行名单实行动态化管理,由省工信厅会同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共同确定后发布,首批暂定25家。
编辑:魏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公布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下一篇:陕西发布首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275家企业522件商标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