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4日,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巽寮度假区惠州好山好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巽寮海公园水上乐园发生一起一般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日,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事故发生后,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惠东巽寮“7·14”一般淹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对此事进行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经调查认定,惠东巽寮惠州好山好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14”一般淹溺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员工未落实未成年人入场管理规定,救生员未落实岗位职责,未及时发现幼童在未佩戴救生设备情况下独自进入造浪池发生溺水,造成幼童淹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经营单位为惠州好山好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单位为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海公园水上乐园设置了4个游乐项目,分别是“大喇叭”“玛雅水寨”“造浪池”“彩虹滑道”。其中属于大型游乐设施备的是“玛雅水寨”“大喇叭”“彩虹滑道”,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造浪池”不属于大型游乐设施不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水上乐园于2025年4月底正式开放经营。
溺亡儿童事发时4岁,2025年7月13日由其15岁的哥哥陪同到水上乐园戏水。惠州好山好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司检票员在未核实溺水儿童陪同人员是否成年人的情况下,售卖入场券给不符合入园条件的未成年人入园游玩。
其间,当事儿童脱离哥哥的陪同范围继续在“玛雅水寨”戏水。11时52分左右,当事儿童独自一人从“玛雅水寨”进入造浪池(水深0~1.7米),进入造浪池约1.4米水深区域时(1.4米警戒线附近)发生溺水;直至11时59分造浪池救生员陈伙某发现其溺水,立即救援,12时01分左右将其救至造浪池边上进行心肺复苏。
12时17分,巽寮卫生院医护人员到场检查发现当事儿童已无心跳,立即边抢救边送往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工作;12时52分,120救护车抵达医院,14时33分当事儿童经医生抢救无效证实死亡,医院诊断死因为淹溺。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溺亡儿童熊某昂在无监护人看护下、未佩戴任何救生设备、现场救生员未发现的情况下独自进入造浪池水深约1.4米处发生溺水,现场救生员未及时发现溺水情况,在发生溺水约8分钟后才发现并进行救援,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溺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惠州好山好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救生主管、现场救生员陈某某,因其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违反公司关于救生员职责等相关规定,未履行造浪池安全看护工作,建议由县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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