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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综合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26-05-06 07: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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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5月,备受家长和学生关注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报名陆续步入日程,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将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明确基础保障充足的地区,鼓励探索普通高中直升入学、均衡派位招生。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科学划定学区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申请批准。教育部门应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校舍资源整合等,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

  依托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推进户籍、房产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互通共享,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只进一门”。鼓励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

  义务教育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对实行多校划片、对口直升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确需调整的学区划分情况应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普通高中一般应在本县(区)域内招生;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内招生,严控跨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和计划数量,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除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外,不得跨市招生。

  高中特殊类型招生不超过总计划5%

  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公布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及计划经省级备案后方可公布,录取完成后不得补录。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至少5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特殊类型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5%;各类普通高中特色课程班招生计划须纳入统招范围,不得定向招生。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公示规则录取,未录取的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所在县(区)需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利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下达招生计划、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

  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试点

  省教育厅明确,参照现有试点模式,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及招生数量。综合高中(班)应至少设置1个(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改善条件、配强师资、加强研训,探索普职课程融合与学分互认。

  严控特定类型考生,全面实行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控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范围,获批项目需提前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养方案,录取后按规定公示名单。

  各类“国际班”须按省教育厅批复进行招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严禁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学校在小升初过程中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严禁随意扩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及搭便车行为。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同时,明确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

  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优待政策。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推进“长幼随学”服务。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做好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普通中小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面试、评测、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证书、证明作为录取依据。

  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管重点岗位,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同时提醒家长和学生,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即将升入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的家长要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办理入学。届时,可通过电脑端陕西政务服务网、手机端秦务员APP、支付宝“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报名入口”进行网上办理。

  本报记者 张彦刚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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