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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男孩被网暴致死案:网上骂未成年人超出合理限度需担责

社会新闻 澎湃新闻 2026-05-28 14: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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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备受关注的“寻亲男孩被网暴致死案”明确:网络用户对未成年人进行评价时负有更高注意义务,行为人进行负面评论超过合理限度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百万粉丝博主发布视频,少年遭网暴后自杀

案情显示,未成年人刘某某(殁年16岁)曾因网络“寻亲”引发广泛关注。被告于某系实名认证的网络用户,其平台账号粉丝量超过百万。于某发布涉及刘某某“寻亲”事件的视频,称其“嫌弃养父母”“抛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无度索取”等。

该视频引发大量浏览、转发及对刘某某的负面评论。与此同时,诸多网络用户针对刘某某发表了侮辱谩骂等信息,形成了对刘某某的网络暴力。后刘某某自杀身亡。

刘某某的实际抚养人孙某甲、张某某认为,于某发布的视频构成对刘某某生前名誉权及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且该视频广泛传播导致部分网友被煽动对刘某某实施负面评价,造成刘某某自杀的严重后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于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支出。

法院:百万粉丝博主负有更高注意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于某作为拥有百万以上粉丝量的网络用户,其发布的信息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理应承担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审慎注意义务。

于某明知刘某某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外界评价尤为敏感,但在发布相关视频时,未进行必要的事实核查与善意表达,使用了“嫌弃养父母”“抛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无度索取”等带有强烈否定性、贬损性且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表述。上述言论明显超出了对公共事件理性讨论、善意批评的合理范畴。

该视频发布后,引发大量浏览、转发及众多网络用户对刘某某的负面评论,客观上加剧了对刘某某的网络暴力,构成对刘某某生前名誉权及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法院判决于某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

法院指出,网络用户在发布涉及未成年人的言论时,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做到审慎核实、善意表达、合理评论。超出合理限度发布负面言论,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多起案例明确网络平台与监护人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同期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包括“未成年人被造黄谣案”。法院明确,网络平台对涉及隐私、涉性谣言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权益的违法信息负有更高注意义务,未能依法履责的平台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班级群网络欺凌案”中,法院认定: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以裁判树规则,明确网络空间各方主体的行为边界,凝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识。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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