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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后找公司补缴8年社保 西安一女士5万元打水漂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26-06-10 18: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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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社交平台“社保补缴”的视频,让多位即将退休的人看到了“走捷径”的希望——交钱就能补上多年的社保缺口。然而,当陈女士借来5万元交给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后,等来的不是退休保障,而是一次次的拖延,直到业务员失联。

  退休焦虑下,补缴社保让她动了心

  陈女士家住武汉,今年47岁。她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早些年其曾在广东某公司工作了五年,但当时公司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那个时候年轻,也觉得无所谓,能挣到钱就行”,此后的生活中,陈女士辗转全国多地打零工、做生意,一直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

  直到2022年,陈女士在武汉当地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公司开始为她缴纳社保。眼看再过几年就年过半百了,陈女士算了一笔账,自己的社保缴费年限还远远不够15年,退休后能否领到养老金成了压在她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年龄越来越大,想着以后老了能有个保障,不能给孩子添麻烦。”陈女士说,2024年12月,她在某视频平台上刷到一条“社保规划”的视频——随着深入联系,对方声称可以帮助缴费年限不足的人走正规渠道补缴社保,还附上了大量“成功案例”,称有人补缴7年、10年,都成功了,陈女士也心动了。

  “下个月一定办好” 钱交了事却迟迟办不好

  所谓“社保规划”的公司名为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陈女士回忆,对方业务员称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补缴10年或者8年的社保,一年的费用为1.1万元。“我提出了担心,因为以前在广东工作时间过了太久,也没有签过合同,他们称可以帮我处理。”陈女士说,业务员给她还发了很多公司帮助补缴成功的案例,还把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杨某的信息全部发给了她。

  为了让陈女士彻底放下戒心,对方“做足了功课”。

  记者在陈女士提供的《个人社保代理协议》中看到,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协议期限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8月26日,服务费共计9万元,社保补缴年限为8年,未办理成功全额退款。“感觉很真实,我就信了。”陈女士说,2024年12月26日,按照约定她将5万元首付款转账到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账户。转账完成后,公司安排王某和她对接后续办理事宜。

  合同承诺的截止日是2025年8月31日。日子一天天过去,陈女士一次次向公司询问进度,得到的永远是“快了”。

  “他说工资流水弄好了,正在走劳动仲裁。一个月问一次,他就推一个月,不是说这理由耽误了,就是说那理由耽误了。”陈女士告诉记者,每次对方都承诺“月底办好”“下个月没有办好就退款”,话语诚恳,但承诺从未兑现。

  公司“失联”,多名受害者已有相同遭遇

  陈女士表示,直到今年6月,她不断打电话催退款,“对方说很多人要退款,一批一批退”。可接下来,电话再也没有接过,微信也不再回复了。

  记者在“企查查”App查询发现,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1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人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6月10日,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包括公司负责人杨某等多位人员电话,均无法接通。

  事实上,陈女士并非唯一的受害者。2026年1月华商报曾报道,家在外地的杨女士同样在2024年12月通过某视频平台看到“补缴社保”广告,向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了5万元用于补缴10年社保,承诺2025年8月前办结,但一年过去了,不仅事情没办成,钱也迟迟不予退还。当时公司人员曾告诉记者,代理补缴社保业务已经暂停,会退款。但对于企业这样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该人员表示不便回答。

  近日,家住广西的梁平(化名)也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2025年9月通过陕西中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补缴社保事宜,前后支付了5万元费用,但至今仍未补办成功,“我们经历和遭遇都类似,最近几天联系业务员,同样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梁平说,担心同样上当受骗,他已向自己所住辖区派出所报案,但因为自身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限,暂时无法立案调查。

  陈女士向记者透露,近期向公司所属辖区派出所报警后,民警曾回复称,这家公司相关人员被拘留。6月10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挂靠”代缴社保,从一开始就是违法之路

  令人警醒的是,这类“社保补缴”业务从根源上就是违法行为。

  北京市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津硕律师表示,花钱补缴社保系虚构劳动关系,自始不具备合法性基础。《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据此,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劳动关系为前提,这是社保制度的根基。

  人社部门多次明确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为享受社保待遇、避免社保断缴等找代缴公司“挂靠”社保,属于骗取参保资格,涉嫌违法。对于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或中断的年限,不能通过事后补缴来增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这是唯一的合法途径。

  如果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数额巨大的还会涉嫌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也曾提醒广大市民: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渠道”或“代办补缴”业务。任何声称可以“走捷径”“花钱补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仅补缴无效,还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追责。同时,建议市民办理社保业务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前往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切勿轻信短视频平台、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的所谓“社保规划”“专业代办”宣传,更不要向私人账户或非正规公司账户转账。

  律师:社交平台对此也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北京市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津硕认为,人力资源公司涉嫌民事欺诈、行政违法及刑事犯罪,须承担多重法律后果。

  在民事层面上,公司虚构补缴能力、伪造成功案例,诱使当事人支付大额费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欺诈情形。行政层面,《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虚构劳动关系、伪造仲裁文书等行为还可能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面临行政处罚。

  刑事层面,若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实际补缴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骗取多名客户资金,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则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伪造仲裁裁决书、社保缴费凭证等,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刘津硕也提醒:社交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的广告负有合理审查义务,不能以“技术中立”完全免责。对于“花钱补缴社保”这类明显涉嫌虚构劳动关系、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的广告,平台至少应尽到形式审查与关键词过滤义务;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广告违法而未采取必要措施,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依据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平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本案中,多名受害者均通过短视频平台接触违法广告,平台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值得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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