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杨倩童 张瑶 王宇佳)记者昨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依托省级产业类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补贴支持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完成备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充换电场站配套大功率充电设施同样纳入补贴对象。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充电设备为直流大功率设备,单枪最大输出功率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项目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手续完备,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正常运营;投资主体近3年在财政资金申报、政府专项监督检查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一项目未获得中央或省级充电设施领域其他资金支持。
补贴核算以充电枪功率、配套主机输出功率两者最小值作为核算功率,实行分档一次性建设补贴: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兆瓦级充电设施,按80元/千瓦补贴;单枪功率大于250千瓦、低于1000千瓦的充电设施,按50元/千瓦补贴。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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