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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关门停业 家长胜诉 培训费难要回 咋办?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6-08-27 06: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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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变化导致培训机构关停,家长预交的补课费能否全额退还?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又该怎么办?

事件

交了9000多元只上9节课

培训机构关停 家长要求退费遭拒

近日,有学生家长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为孩子报名参加的周至县伊顿培训学校此前因“双减”政策关停后,剩余课时费长期未能退还。

吴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当时他为孩子报名参加了周至县伊顿培训学校的初中文化课补习班,一次性缴纳9050元学费(含200元建档费),共计89课次。然而,孩子仅仅上了9次课后,受疫情及“双减”政策影响,该校外机构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于2021年10月关闭。

“并不是家长不愿意上了,而是学校无法再正常运营,孩子也无法补习,当时我也找到学校要求足额退费,但被拒绝,并建议我去起诉。”吴先生说,遭遇相同情况的家长还有很多,家长们多次与校方协商退费无果,无奈下于2021年12月陆续向周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虽然胜诉了,但是执行过程却困难重重。”

吴先生称,被执行人名下一直没有足够可供执行的财产,仅在近年来拍卖了一处价值20余万元的房产,但退费家长人数众多,平均分摊下来,每位学生家长仅拿到了几百元退费,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法院

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疫情及国家政策

培训机构应退还学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吴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中看到,法院审理认定:2021年6月5日,原告为孩子报名参加被告伊顿学校开设的课外学习班,双方签订《个性化课外辅导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原告所报课程标准价为185元每课时(每课时60分钟),辅导费用为9050元(含200元建档费),报名总课时178课时(89课次),辅导日期为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档案管理费200元不予退费;并约定因原告孩子中途退费,原告孩子需及时到校区完整填写书面的退费申请,校区收到退费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原告孩子在被告伊顿学校上课9次,后因疫情及“双减”政策影响,伊顿学校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于2021年10月关闭。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签订的《个性化课外辅导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上述协议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现该合同因疫情及“双减”政策影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中约定原告孩子在出现中途退学情况时,已上的课时不享受报名时的优惠政策,但致使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疫情及国家政策,不属于前款约定的前提条件,故退费不适用该条约定。双方还约定档案管理费200元不予退费……原告主张被告退还7185元学费,法院予以支持。

后被告不服起诉中院,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现状

学费迟迟未退回

法院正积极查找财产线索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得知,周至县伊顿教育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为杨某,学校成立登记于2019年3月11日,此前登记的业务范围为“中小学文化课课外培训”,登记状态已显示“撤销”。公司所留电话已无法接通。

吴先生称,法院判决后,执行却出现困难——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告知:自2022年8月30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询,周至县伊顿教育培训学校在中国银行有开户信息,无账户余额;杨某名下网络资金、银行账户无余额可执行。现已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予以冻结。法院院正在积极查找伊顿教育培训学校及杨某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最令吴先生气愤的是,案件执行中,杨某本有一定履行能力,却私自转移财产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吴先生说,对于这一行为,法院曾于2023年6月5日将杨某隐匿、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2023年12月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法院对杨某本人司法拘留十五日,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执行程序。

吴先生表示,对家长来说,目前不知道这笔培训费究竟啥时候能退回,作为家长又该做些什么维护自身权益呢?

8月26日,记者拨打吴先生提供的周至县伊顿教育培训学校此前法定代表人杨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

合力提供财产线索

提高执行推进力度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双减”政策造成培训机构无法继续开课,预交的剩余学费依法应当退还。案涉属于情势变更,机构因政策关停致使培训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家长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没有上完课程对应的预付费。培训机构合同里“家长中途退费按原价扣费”的格式条款,仅适用于家长主动退学,不适用于政策关停这种不可归责于家长的情形,法院判决也否定了该条款的适用,机构不能拿合同格式约定拒退学费。

赵良善表示,案件胜诉不等于钱款自动到位,本案已终结执行程序,家长不能就此放弃维权。首先要持续搜集杨某转移财产、收入、房产车辆、异常转账的线索,提交法官,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继续申请对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惩戒。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偿或低价转移财产,可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把被转移财产追回用于退费;多名受害家长也可以一起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合力提供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推进力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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