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新闻热线反映,西安市临潼区北环路世纪大厦小区二楼一业主自2025年3月起,在原有车库房屋基础上加盖两层钢构房,不仅改变了原有建筑结构,还将小区天然气管道包裹进加盖的房屋内部。
反映人表示,该违建自2025年3月搭建以来,已持续一年多,期间有小区业主多次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城管、房管、街道、燃气等多个部门也曾到现场查看处置,但违建至今未被拆除。
>>业主反映:
一楼车库加盖两层
天然气管被包入屋内
据反映人介绍,世纪大厦小区为商品楼,业主均持有房产证。小区一楼为门面房,不用于居住。涉事建筑位于小区内部,呈现三层结构,其中底层为二十多年前建成的房屋,二层业主于2025年3月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又加盖了两层钢结构房屋。
从反映人提供的房屋照片看,一层外墙贴有长方形白色瓷砖,二三层外墙为水泥色,其中第二层尚未安装窗户,三层窗户已经装好。且从照片中明显能看到房屋一侧靠近楼梯外墙处,有一根黄色的管道伸到房屋里面。“底层原有房屋也是加盖房子业主的,目前里面好像堆放些杂物。”反映人说。
反映人表示,该违建最突出的安全隐患在于,小区天然气管道有一段管子被直接包裹进加盖房屋内部。反映人还表示,天然气管道被封闭在私人加盖房屋内,一旦发生泄漏或意外,后果难以预料。
“从去年到现在,我们小区业主一直在举报、投诉,打12345,但到现在都解决不了。”反映人表示,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查看,但违建始终没有拆除,业主们对此十分担忧。
>>12345回复记录:
2025年已确认违建
并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反映人提到,物业曾在违建搭建初期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效果有限。违建业主在执法人员到场时会让工人暂停施工,执法人员离开后又继续施工,导致违建最终建成。
根据反映人提供的2025年7月4日西安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复,临潼区政府确认“市民反映情况与事实相符”,表示“市民诉求事项合理,执法人员督促小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由于该房屋建设时间比较长久,执法人员已协调当事人尽快处理此事,后续执法人员加大督促拆除力度。”
2025年10月31日的12345回复显示,情况已有进展:区城管执法局已按法定程序于2025年9月19日给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按程序该业主享有60天行政复议期和6个月行政诉讼期。华润燃气公司则表示,2025年10月20日接到市民投诉后已组织专人对现场进行查看并了解情况,将积极配合燃气安全巡查,保证其他居民安全用气。
此外,记者在网上查阅到,2025年6月4日曾有该小区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同一问题。2025年6月11日,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表示,2025年3月27日区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置,2025年3月28日已按法定程序向该房屋产权人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加建违法建设,但截至目前该违法建设仍未拆除,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物业回应:
多次劝阻无效
多部门介入未果
针对此事,记者8月28日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据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早在2025年3月该业主刚开始搭建时就已发现了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劝阻。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劝阻无效后,物业联合社区、辖区派出所、街办等相关部门多次上门进行劝说。“发现问题以后,我们联合社区,还有相关的单位,派出所都介入了,都上门给他说了,但是一直没有整改。”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多部门均已介入,但该业主态度较为坚决,至今未进行整改。
针对市民反映的该业主将天然气管道包入加盖房屋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确认了这一情况属实。“他确实把小区天然气的管道包进了房子里。”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安全隐患问题在劝阻过程中也已向该业主明确指出。
关于该建筑是否已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物业人员表示,经了解相关部门已确定该建筑为违建。物业人员称,加盖房屋的业主向上加盖的原一层房子,为该业主多年前买的车库,用来存放一些物品。
>>临潼区委宣传部:
已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当事人行政诉讼被驳回
8月28日上午,记者联系临潼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详细记录问题后表示会让相关负责科室随后回复。当日下午7时许,临潼区委宣传部作出正式回应,明确了该违建案件的详细情况。
据临潼区委宣传部回应,该建筑物位于临潼区东街北巷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东南80米处的世纪大厦小区内,由该小区一2楼业主于2025年3月21日建设。该建筑为钢结构(二层),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
针对该处违法建设,临潼城管局已依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关于违法建设认定的函》(市资源临认函〔2025〕2号)立案调查。2025年9月19日,城管部门向产权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2025年11月26日下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当事人于2026年5月28日提起行政诉讼,后经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理,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目前,城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处违法建筑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昨日,反映人告诉记者,下午2时许看到有燃气公司的人来到小区,在违建的房屋内查看拍照。
从2025年3月违建动工,到2025年9月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再到2026年5月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至今已历时一年半。业主们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尽快依法拆除违建,消除安全隐患。
>>律师观点
查处违建须严守法定程序
包裹燃气管道属重大安全隐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查处违法建设不能直接实施强拆,必须遵循完整法定流程。首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开展现场核查、调查取证,由规划部门出具违建认定意见;之后向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继续施工。经认定属于违建的,作出并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同时告知其享有60日行政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
限期期满当事人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还要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催告其履行拆除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只有当事人既不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拆除,或者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之后,行政机关才可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本事件中,城管完成调查认定、限期拆除、催告,业主起诉被法院驳回,才启动强拆,正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
赵良善强调,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燃气规范明确不允许将燃气管道封闭、包裹在建筑物室内墙体或构筑物内部。管道被钢结构、建筑构件包裹封闭后,日常无法开展巡检检漏,管道腐蚀、接口松动发生泄漏时,泄漏燃气会在密闭空间聚集,不易扩散,一旦遇到静电、明火,极易引发爆炸、火灾。同时加盖的钢结构房屋发生沉降、形变,还可能挤压、拉扯燃气管道,造成管道破损漏气,会直接威胁整栋小区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属于典型重大安全隐患,燃气企业有权要求整改消除隐患。
>>相关案例
多地曾拆除占压燃气管道的违建
记者发现,拆除占压燃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其他城市已有先例——
2024年,河南郑州市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曾对占压燃气管道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成功消除了“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隐患。
湖北襄阳市也曾联合多个部门,拆除400多平方米占压天然气地埋管道的违规搭建,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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