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莲湖区铜雀台小区业主刘先生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称办理房产证时被开发商要求先退还此前支付的延迟履行金。刘先生还提到,同小区业主房产证办证标准不一,让他难以接受。
业主称被区别对待,退还延迟履约金、补缴房款
“2017年7月初,我以单价7200多元全款在该小区买房。买房时,开发商宣传可在房屋126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外赠送20平方米,我正是冲着这一优惠才买的房。”刘先生称,但口头承诺的赠送面积,没写入购房合同,也成为引起后续争议的引子之一。
“小区项目不动产大证长期无法办理,业主多年来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刘先生说,因此小区多名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依据法院判决,开发商向多名起诉维权的业主赔付了逾期办证的延迟履行金。
后来,“开发商要求办理个人房产证时,凡是之前在办大证中打官司拿到延迟履行金的业主,必须把这笔钱退回去,同时还要签补充协议才给办证,不退钱就不给办。”刘先生说,“而这份补充协议中,实测出来房屋多了17.94平方米。”
据刘先生称,小区业主在办理个人房产证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情况:“没起诉过也签了补充协议的业主能顺利把证办下来;部分起诉的业主,给开发商退了延迟履行金也拿到了房产证;还有一部分业主退了部分钱,证也办了下来。”
但刘先生想不通为啥到自己这儿就必须要先退延迟履行金才能办证。刘先生再次起诉开发商,今年3月16日案件第一次开庭,3月23日开发商提出反诉,要求刘先生补缴实测多出面积的房款,该案将于9月8日开庭。
据刘先生称,这一次开发商提出双重要求:不仅要求自己先全额退还延迟履行金1万多元,还要求自己补缴多出面积的房款。
“多出的面积就是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凭什么别人不用退钱、不用补房款就能办证,唯独我要双重缴费?这明显是区别对待。”这更让刘先生想不通了,“延迟履行金是法院判决的,不是我无理索要的。”自己也并非完全不配合,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但遭到开发商拒绝。
开发商:以法院判决为准
9月2日,记者陪同刘先生前往小区售楼中心,了解刘先生的诉求后,现场一工作人员多次强调说:“刘先生所在的1期,已有超过80%的业主顺利办下了房产证,且有专人对接处理刘先生的问题。”
记者致电该相关负责人,对方听到是关于刘先生的事情后,回复说:“这名业主的说法不完全属实,目前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一切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我们不多做回应。”
记者搜索发现,2020年6月9日,华商报曾以《签订认购书3年后铜雀台小区开发商要大幅涨价》为题报道该小区争议。2017年初,该小区不少业主以9400元至11000余元的单价按揭购房。后期因项目开发主体变更、西安楼市房价上涨,开发商曾试图对该批低价购房业主调价,并取消此前承诺的赠送面积。时隔多年,当年购房价格差异引发的矛盾继续发生影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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