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陕西省旅居养老发展的十项措施》,明确以关中、陕南、陕北区域特色为依托,推动旅居养老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构建陕西特色旅居养老服务体系。依托旅居养老试点三年行动,我省将培育一批省级标杆旅居机构、全国知名精品线路,积极开展省内循环游、省际互助游、国际定点游,拉动旅游消费和就业,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 探索全域旅居养老模式
措施明确分批次遴选试点县(区),建立试点动态管理与第三方评估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优化调整试点名单,总结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旅居养老提质增效。据悉,目前,我省已确定两批共30个旅居养老试点单位,覆盖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根据措施,每个试点县(区)各规划新建1个专业化、标准化旅居养老机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可依托市场主体盘活国有闲置资产转型为旅居养老机构,对老年人旅居养老的公共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升级。
立足资源禀赋 打造特色旅居养老品牌
措施提出坚持“一县一特色、一域一品牌”,依托关中历史人文、陕南生态康养、陕北红色文化资源,重点建设森林康养、温泉疗养、红色旅居、田园颐养、文化研学等特色基地,推动旅居养老与文旅、康养、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在线路开发上,按照“分区域、分层级、分季节”布局:关中打造历史文化、工业遗址、高端康养线路;陕南培育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户外休闲线路;陕北开发红色文化、大漠风光、民俗体验线路。我省将编制《旅居养老在陕西》手册,推动线路串联互通,培育全国知名精品线路。
强化标准引领 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
措施明确制定发布陕西省旅居养老地方标准,覆盖服务规范、区域互认、适老接待、健康监测、文化导览、安全出行等关键环节,推行旅居养老机构、线路建设、运营、认定全流程标准化。在监管方面,对旅居机构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旅居机构应向属地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定期发布全省旅居养老机构推荐目录,实行“黑白名单”动态监管。重点支持旅居养老试点县(区)在属地民政部门各备案1家已建成的民办旅居养老机构。
创新服务模式 激发旅居养老消费潜力
措施提倡旅居养老采取集中组团方式组织实施,聚焦老干部、退役军人、高校及国企退休职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定制化组团旅居服务。100人以上团组配备专属医护人员与旅居管家,全程提供健康监测、生活照料服务。在消费激励方面,探索建立旅居养老消费补贴机制,对在陕短期、长期旅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旅居养老消费专项补贴,带动候鸟式旅居消费,盘活民宿、康养中心、乡村闲置房源。同时,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旅居养老专属意外伤害保险,优化条款设计、降低高龄投保门槛、简化理赔流程。
加大保障力度 提升陕西旅居养老影响力
措施要求统筹民政、发改、财政、文旅、卫健、住建、体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力量,持续出台旅居养老“政策包”,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范围及实施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旅居养老项目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支持。各地要持续构建完善医疗保障、消费补贴、权益维护、反诈预警、应急处置、人才培育等一体化旅居养老政策保障体系。在品牌推广方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推广体系,运用电商、短视频、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扩大传播覆盖面,结合老博会、文旅推介会、节庆活动、银龄大集等线下载体集中展示,打造“三秦四季”陕西旅居养老公共品牌,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常态化开展体验活动,吸引全国老年人来陕旅居。
此次十项措施出台,标志着我省旅居养老由试点探索迈向规范发展、规模发展的新阶段。各地将细化配套举措,统筹资金、场地、人才、平台等要素保障,落实消费补贴、贷款贴息、适老化改造等扶持政策,健全医疗、安全等配套服务,持续优化旅居养老服务支撑体系,以务实之举增进老年群体福祉,为全省银发经济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记者 刘晓云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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