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最高法和全国工商联发布典型案例 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综合新闻 中新网 2026-10-09 07:28:02
A1 A2 A3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去年7月,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通过商会调解化解涉企纠纷。此次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调解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

本批典型案例共10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重要部署,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商会调解组织依托对行业交易习惯、付款周期、资金流转规律的深刻理解,准确判断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发挥调解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优势,有针对性制定调解方案,实现债权人回款、债务人纾困、合作关系修复的多赢效果。

二是强化“法院+商会”联动化解,彰显专业解纷优势。依托“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指导调解职能,在法律适用尺度、厘清法律关系、明确司法裁判导向等方面为商会调解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强化司法保障;商会调解组织发挥“熟悉企业、熟知行业”的优势,立足行业规则、商业惯例、交易习惯,准确发现争议焦点和各方利益关切,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协议,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体系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推动了涉企纠纷的高效化解。

三是创新多元调解方式,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商会调解组织在调解方法上持续创新探索,采用多方联动与“穿透式”“先解冻+分期付”“互利共赢”等解纷方式,形成了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调解经验做法。

本次发布的“某混凝土公司与某设计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案情显示,某混凝土公司按约供货后,双方结算确认总货款为585.59万元,某设计工程公司仅支付首付款44.85万元,剩余540.74万元长期拖欠未付。

审理法院认为,该案是建筑行业典型的“三角债”问题,形成了上游拖欠工程款、中游拖欠建材货款、下游回款困难的连环债务闭环。若仅以简单判决方式处理,不仅易激化矛盾、放大保全措施带来的经营危机,还会加剧全行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审理法院依托“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仅用时15天就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定“先解冻+分期付”调解思路。某设计工程公司账户解冻后3日内支付首期款100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期付清。某混凝土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52.64万元及律师费。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通过协议明确“减免违约金”与“恢复经营”的对价关系,既给予困境企业喘息空间以恢复造血功能,又以严格的违约责任倒逼企业诚信履约,为破解行业“三角债”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莉文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省2027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