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公司员工对体育馆安全鉴定时坠落伤重身亡 调查报告公布

要闻 澎湃新闻 2026-10-12 19:39:24
A1 A2 A3

2026年2月1日17:40许,湖南邵阳市大祥区翠园街道邵阳市第七中学室内体育馆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大祥区应急管理局10月10日公布上述事故调查报告。

邵阳市第七中学房屋、围墙鉴定项目合同价格为11.8558万元,项目发包单位为邵阳市第七中学,项目承包单位为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饶某于2025年12月24日与邵阳市第七中学法定代表人刘某夷签订房屋、围墙鉴定合同,约定合同价格为11.8558万,约定事项主要是对邵阳市第七中学科技楼、教学南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北里楼及两个围墙进行检测鉴定。

2026年2月1日13时左右,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波与另一名同事黄某进入邵阳市第七中学,对体育馆钢结构进行安全鉴定作业(经事后勘查,作业位置离体育馆地面高度约10米)。17时45分左右,王某波意外坠落至下方的二楼看台上,坠落于地时王某波身上未佩戴安全绳。学校正在体育馆带学生训练的体育教师熊某第一时间发现险情,旁边学生家长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熊某同时电话向学校领导报告。急救车辆于18:05左右抵达现场,迅速将伤者送往邵阳学院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王某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

安全鉴定作业人员王某波违规作业。邵阳市第七中学房屋、围墙鉴定项目体育馆钢结构安全鉴定作业位置离体育馆地面高度约10米,属于特种作业中的高处作业,王某波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参加培训考核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书从事高处作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在未到达安全位置提前解除安全绳保护。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建议予以行政处罚;邵阳市第七中学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邵阳市教育局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向邵阳市教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此外,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邵阳市教育局、翠园街道被建议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波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张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未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大祥区应急管理局移送至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维实施行政处罚。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韩某凯,未落实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未执行高处作业审批制度,未对作业现场开展危险源进行辨识,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失控,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并由大祥区应急管理局移送至邵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邵阳市第七中学门卫保安张某华,未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未核实作业人员身份和作业审批手续,允许作业人员擅自进入校园,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学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邵阳市第七中学体育馆管理人员刘某香,未履行体育馆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对未经审批擅自进入体育馆开展高处作业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学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唐港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男子在悬空寺木梁上做引体向上视频引关注 景区:正核实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