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社会
80后认识1周结婚1月后离婚 闪婚闪离现象日益突出
http://news.hsw.cn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0-04-01 06:36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80后”闪婚越来越常见

  2009年9月9日,家住宜宾翠屏区的王怀勇(化名)和妻子吴梅(化名),相约来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小两口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离婚,仅用了不到一个半月时间。

  办理离婚手续时,两人笑嘻嘻、满不在乎的样子,令婚姻登记人员很难理解。

  据翠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透露:目前,“80后”夫妻闪婚或闪离现象日益突出。2009年在该处登记的离婚夫妻中,有一半都是“80后”,婚龄一年以下的占了离婚总数的1/5。

  事件:80后网友晒闪婚经历 花29元七天领证赢得美人归

  “闪婚”镜头一:一见钟情冲动结婚又离婚

  24岁的王怀勇和22岁的吴梅,都是翠屏区人,两人都是“80后”。

  2009年9月初,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双方“一见钟情”,生性豪爽的王怀勇旋即对吴梅展开了感情攻势,送巧克力、玫瑰花、看电影……仅一周时间,两人已如胶似漆。认识仅一周,两人就决定登记结婚。

  为两人登记的工作人员小李回忆,“当时,这两个年轻人义无反顾,尤其是女方,不时催促工作人员快点办手续。”

  然后,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又再次回到婚姻登记处,这次是闹离婚。

  “他们再也没有结婚时的亲密和浪漫了,两人像斗鸡似地瞪着对方,不时激烈地发生口角!”工作人员说,最让人想不到的一幕是:王怀勇居然在办证大厅里撒野,狠狠几脚把吴梅踢翻在地。

  两三天后,王怀勇夫妻又来到婚姻登记处,这次更让工作人员大跌眼镜:两人笑嘻嘻满不在乎的样子,仿佛离婚是别人的事。在拿到离婚证后,两人潇洒地互道“拜拜”。

  “闪婚”镜头二:利益驱使结婚离婚像儿戏

  翠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赖亚蕤透露:目前,宜宾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如火如荼,涉及到征地拆迁、房屋补偿等利益因素,许多当地村民在利益的驱使下,频繁上演闪婚或闪离的闹剧。

  今年2月份,一个50多岁的老龄妇女,与一名仅20多岁的“80后”年轻男子前来申请结婚,两人均来自白沙镇,“这两人完全是‘假打’,因为之前他们分别离婚均不到一个月,而且再次组合又在原家庭内部,女婿娶了丈母娘。”

  赖亚蕤说,像这种结婚“组合”虽然不顾伦理常俗,但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他们提供的手续齐全,就不能干涉,婚姻登记部门明知对方在打“擦边球”,也无能为力。

  “闪婚”镜头三:父母插手“AA制夫妻”闪离

  小简(化名)和小王(化名)夫妻均为25岁左右,都在外地上班,平时聚少离多。两人的家庭条件都不错,婚前都有房产。

  小简夫妻认识1个多月就闪电结婚,两人都是新潮一族,从耍朋友到婚后都是“AA制”,不管出外吃饭、看电影还是承担家务,都是一人一半。

  夫妻两人都在外地工作,有时住在一起倒没什么不适应,可双方的父母对此意见很大,“这哪算夫妻,以后生孩子怎么办?”父母的不满情绪逐渐影响转化成夫妻两人的争执和口角,结婚1年多就闹到了离婚这一步。

  “80后”夫妻的各种离婚理由真是雷人:谁该洗碗,霸占厕所,打呼噜造成失眠……

  赖亚蕤建议,“80后”夫妻应该学会彼此容忍,尊重爱情和婚姻。文/图记者罗暄田富友

  担忧:陕西妇联称“小三”“闪婚”等五主因引发家庭暴力

编辑:李晨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生活方式差别太大 “老妻少夫”闪婚闪离(图) 01-25 14:29
浙江夫妇为躲债一周内“闪离”3次“闪婚”2次 08-20 13:48
网络男女迷上“同生缘” 闪婚闪离都受伤 02-07 10:22
网恋闪婚族为琐事闹“闪离”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09-08 10:10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