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汉中街头惊现人咬狗事件 男子连咬三人又咬一狗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4-12 06:20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政府部门下发通告,要求加强犬类管理本报记者 李彪 摄(资料图片)

你认为城市应该限制养狗吗?
 
A、应该限制,城市就不该让养狗
B、不应限制,狗狗是人类的朋友
C、狗咬人是因为主人管的不够,应该重罚主人
  投 票     查看结果

  “出了南门往北走,路上看见人咬狗”,这种在绕口令中才有的事情,9日竟出现在汉中街头。家住汉中市西关正街的张大妈怎么也想不到,在走了无数回的买菜路上,竟然会看到人咬狗的怪事。

  张大妈说,起初看见一条浑身是血的狗,以为是疯狗把人咬了,可怎么也想不到,这条受伤的狗并不是疯狗,而是被人咬伤后流的血。更可怕的是,有一个人逮住人就咬人,逮住狗就咬狗。

  据悉,咬人的男子姓李,今年40岁,在事发地附近一家属院居住,平时就爱养小动物。9日下午2时许,李某从家中跑出,衣冠不整,脖子上流着血,胸前也有血迹。

  李某咬伤的第一个人,是家属院门口卖馒头的一位女士,他咬着不放口,后被人拉开。该女士随后跑开,李某又继续追。追到明珠桥头时,李某把一名男子按倒在地上咬,过了一会儿他准备再咬另一个卖肉的男子时,对方躲开了。随后,李某又跑到附近的一个老年活动中心门口,咬拴在门口的一只狗的腿,汉台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才强行将李某和狗分开。将其控制后发现,李某已将自己的气管割断。120赶到后,李某被抬上车,医务人员马上给他插上输氧管,送到汉中市中心医院。到医院后,李某又咬伤一名给他处理伤口的护士。

  在医院,李某做了颈部缝合手术,被其咬伤的病人也在做相应的处理。医务人员告诉警方,不能确认李某患狂犬病,具体病情还要通过专家会诊才能最终确诊。目前,对李某的自残原因正在调查中。

  医院表示,狂犬病潜伏期长、发作快,病人发病前会有怕光、怕水、恶心、烦躁等症状,被咬后应立即清理伤口并及时到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本报记者 何杰

  新闻回顾:汉中重拳治狂犬病惹争议 市民建议人性化治狗患

  从今年4月份开始,汉中西乡、城固等县屡屡发生狗伤人事件。据统计,截至目前,汉中市被狗咬伤的人数已达5900多人,其中汉台、城固等部分区县均超过千例;已有7人确认被狗咬伤感染狂犬病死亡……【详细

  实施禁犬令:汉中紧急实施禁犬令 今年5900多人被狗咬伤7人死

  养狗要办证:汉中22人因狂犬病亡 今后每只狗须办“身份证”

  延伸阅读:陕西汉中发生狂犬病疫情杀狗2万余只

  汉中狂犬病蔓延已致8人死亡 将对家养犬强制免疫

  一条流浪狗咬伤十余人 西乡县政府发布紧急通告

  小知识:狂犬病

  狂犬病即疯狗症,又名恐水症,是一种侵害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所有温血动物包括人类,都可能被感染。它多由染病的动物咬人而得。一般认为口边出白色泡沫的疯狗咬到传染,其实猫,白鼬,浣熊,臭鼬,狐狸或蝙蝠也可能患病并传染。患病的动物经常变得非常野蛮,在唾液里的病毒从咬破的伤口进入下一个病人。狂犬病从一个人传到另外一个人极为少见,患狂犬病的人类患者多数会发病身亡。

  狂犬病的临床表现可分为四期

  1. 潜伏期:(平均约1-3个月),在潜伏期中感染者没有任何症状。

  2. 前驱期:感染者开始出现全身不适、发烧、疲倦、不安、被咬部位疼痛、感觉异常等症状。

  3. 兴奋期:患者各种症状达到顶峰,出现精神紧张、全身痉挛、幻觉、谵妄、怕光怕声怕水怕风等症状因此狂犬病又被称为恐水症,患者常常因为咽喉部的痉挛而窒息身亡。

  4. 昏迷期:如果患者能够渡过兴奋期而侥幸活下来,就会进入昏迷期,本期患者深度昏迷,但狂犬病的各种症状均不再明显,大多数进入此期的患者最终衰竭而死。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市疾控中心停售狂犬疫苗 称吸取“山西疫苗”教训 04-03 07:39
药监局通报问题狂犬病疫苗情况 未接到不良报告 04-02 18:56
江苏延申承认4批次狂犬疫苗不合格 04-01 19:20
江苏21万份问题狂犬疫苗流向全国 已全被使用(图) 03-31 01:28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