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卢红曼)
我省高校将从4月20日开始,对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资格进行认定。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对于因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贷款。《通知》中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应以“学生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为基本依据,并参照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情况(节俭状况)。不得仅靠学生是否有困难证明,就认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发放贷款。
省教育厅要求,要严格认定程序。资格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因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办理贷款。
省教育厅要求,如发现学生在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各高校应取消其贷款资格,并停止为其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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