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4月7日早晨,被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拘留的薛宏福,被发现死在看守所洗衣池中。这个洗衣池既可以作为洗衣之用,又是被拘留人员洗脸之处,一时间,薛宏福在看守所“洗脸死”的消息,传遍互联网。
14日早晨,独家深读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获悉,省委政法委派出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及当地知名法医专家参与现场勘查和死因复核,联合调查组作出的调查意见是:根据尸体火化前尸表检验记录、留存的尸体照片和视频录像,结合现场情况,排除意外身亡和他杀,认为在押人员薛宏福属自杀溺水死亡。
新闻回顾:湖北省市两级警方介入在押人员"洗脸死"事件
虽然官方给出的说法是自杀,可家属却对此提出了质疑:薛宏福坐过牢,不会在牢狱中绝望,而他尚有两个未成婚的儿子和没工作的老婆,大家觉得他不会半句话都不留下,悄悄在夜里自杀。记者多方打探从家属口中获知,薛宏福死后,其遗孀拿到一笔钱,总共30万元。拿钱的条件是,家属同意立即将死者火化。
4月8日18:00左右,薛宏福的尸体被火化。仅不到一天的时间,被知情人称之为“交易”的事情便结束。昨天联合调查组的官方态度也称:就检验程序而言,遗体火化前一般要经过解剖检验,这样证据就会确凿充分。
“肇事”的洗衣池
水池中离奇死亡 家属认定存疑点
4月7日,薛宏福的家属接到电话称,55岁的薛宏福于当日早晨,被发现死在看守所洗衣池内。此时,距离他被释放的日期,仅有短短几天。
薛宏福家属闻讯赶到殡葬管理所,已是当天下午,他们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薛宏福。当时,他身子的姿势很奇怪,左手掌放在右侧腋下,左臂护住前胸,他手掌和小臂遮挡的地方,有不少殷红色的淤血,但没有明显的外伤。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他的左腿蜷缩着,身子摸上去硬邦邦的,而他的右腿伸得很直。还睁着双眼,看上去“走”得并不安详。他的妻子扑在尸体上大哭,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死者每一寸肌体。此时众人发现,薛宏福的嘴张开着,牙死死咬着舌头。
一家人都觉得薛宏福死得很离奇,而公安县警方却对他的死因没有表态,而是问他们有什么“条件”。
离开殡葬管理所没多久,薛宏福家属便和当地警方,以及他们都说不清身份的当事人见面了,大家注意到,自称是警方的人,并没有穿着制服。
“人已经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我们只好趁人还没有火化,多谈点条件。”一位知情人这样说。由于薛宏福一家生活特别困难,在公安县只有临时租的房子,于是薛家打算索赔一笔钱,用来购买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在当地,相对较好地段的百余米房屋,差不多要30万元。一家人合计后,将这个想法告知对方,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对方商议一番后,并没有拒绝他们开出的条件,只是提出2个前提,第一个是尽快将死者尸体火化,让其“入土为安”;另一个就是薛家人拿到钱之后,不要过问此事,不能对媒体透露双方见面的细节。
第二天,双方再次见面。这一次,双方都是“直奔主题”。薛家人拿到一张银行卡,他们得知,里面有整整30万元钱。他们给对方写下两张“保证书”。除了签名之外,双方都按了手印。“这份证据,我们双方都保存着。现在谁也不能给看。”
调查组认定自杀 处理相关责任人
4月9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派出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知名法医专家参与现场勘查和死因复核。
据公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杰介绍说,他曾经到过看守所。据他所知,薛宏福和另外5名被拘留人员,住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面有一扇小铁门,通向10多平方米的放风区。放风区的一角,有一个落地式的洗漱池,长55厘米,宽47厘米,深46厘米。“当时薛宏福上半身扎入水里,双腿露在外面。”
按照规定,拘室通往放风区的内侧铁门,夜间应该锁闭,但是这扇门未锁,薛宏福可以在不惊动同拘室人员的情况下,进入放风区,因此看守所和看管民警存在疏于管理的责任。目前,公安县公安局分管领导、看守所所长、当班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调查组称,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薛宏福的死因是什么?官方联合调查组给出的最终结论是:自杀溺水身亡。
做出这样结论的原因是,调查组详细了解薛宏福同拘室5人的背景,并结合对5人的调查,以及他们反馈薛宏福近期的表现做出的推断。
首先,进入看守所之前,薛宏福与这5人互不相识,没有报复行凶的动机。调查组分别对5名在押人员进行单独询问,得知事发当晚拘室没有发生争吵等异常,不存在“激情杀人”的迹象。
其次,法医专家组介绍,根据尸体火化前尸表检验记录、照片和尸检视频录像,发现薛宏福身上无攻击伤和撞击伤,在左胸、腹部有轻微擦伤,口、鼻有血水,属溺水死亡尸体的正常现象,推断不存在刑讯逼供。由于落地水池内空不大,且上方有水龙头阻挡,可排除不小心跌入水池的可能。法医专家认为,身上的擦伤系入水过程中与水池边沿擦碰形成。专家称,如果是他杀,薛宏福必然会挣扎,其头部、上身将出现明显伤痕。但尸体照片和尸检视频录像显示没有此类伤痕,排除他杀。
陈杰给出的一份材料称:薛宏福曾于1992年伙同他人撬门入室盗窃作案11起,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9年4月,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日。鉴于他屡教不改的行为,公安县公安局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决定将薛宏福报送劳动教养,于4月1日送达劳动教养聆询告知书。
同拘室人员反映,此后薛宏福出现焦虑症状,不想吃饭,来回踱步,抽烟量增加。因此调查组推测,薛宏福自杀的动机可能是存在悲观厌世等思想压力。
尸体下午即火化 民警守在殡葬所
“那个在押人员的尸体,是4月8日傍晚火化的,这可是很少见的事。”公安县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一位朱姓工作人员告诉独家深读记者,按照当地的风俗,死者一般都是在上午火化,极少出现下午火化的特例,因此他们对这件事情印象很深刻。
一位4月7日值班的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回忆说,当天8点来钟,一辆警车开进殡葬管理所院子里,他们看到民警指挥几个人抬下一具尸体,尸体用被子裹着,但看上去有些奇怪。“一般来说,遗体都是由我们这边工作人员用殡葬车运送的,也是由我们搬运的,但警方没让我们动手,我们也没好过问。”众人得知,死者是一名男性,死亡地点在看守所,抬尸体的是看守所犯人。按照警方的说法,后期要进行司法检验,于是,殡葬管理所这边的工作人员,让众人将其抬到一间单独的屋子里,放在地上,然后锁上门。
之后,始终有民警守在殡葬管理所。而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也没再开门,直到他们获知死者家属到来。这一过程,他们都回避了。“一般来说,给死者穿衣服,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不过死者被火化那天,衣服也都是由家属穿的,可以说,整个过程我们几乎没有参与。”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说。
独家深读记者调查发现,在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之前,尸体便被火化。
联合调查组称,死者尸体并没有被强行火化,因为薛宏福家属全程参与了尸表检验,认同调查结果,并于8日18:00左右将其送往火葬场火化。不过法医专家同时提出,就检验程序而言,遗体火化前一般要经过解剖检验,这样证据就会确凿充分。
那么,薛宏福遗体被迅速火化,是否与30万元有关呢?对于记者提出的质疑,包括公安县县委县政府、公安局,以及省公安厅都没有明确答复,表示不知此事。
薛宏福兄弟家中大门紧锁
揭开“惯偷”的人生轨迹
被网友戏称为“洗脸死”的事件似乎已画上了句号,但是,55岁薛宏福意外身亡的事情,依然是一家人挥之不去的阴影。
薛宏福家属说,他偷东西犯了罪,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罪不至死”;他偷东西是迫不得已,因为家里总是无米下锅,他小偷小摸是为了糊口。那么,薛宏福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放弃在村里务农,跑到县城居住,染上偷盗的恶习?为了揭开一系列谜团,独家深读记者分别走访了薛宏福生前居住地以及他当日盗窃的事发地。通过走访摸清了薛宏福近年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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