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
宣判前1.2亿资产已划归县财政
有资料显示,在此案判决前的2009年6月23日以前,专案组已冻结郝鹏俊及其亲属的家产就达数亿之多。其中,资金121288512.63元,房产35套。
记者掌握的几份蒲县法院的裁定书均显示,郝鹏俊案宣判前,法院多次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强制执行,并将执行回来的款项直接划拨到蒲县财政局。记者从蒲县财政局得到证实,这1.2亿查扣资金早已转入该局专用账户。这笔钱是否会被用于缴纳3.2亿罚金,是否存在未判决就先执行罚金的问题,记者向蒲县法院提出口头及书面求证请求,但未得到回应。
蒲县财政局提供的数字显示,2009年,蒲县完成财政收入9.71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6亿元(指可支配财力)。财政局副局长张金龙告诉记者,4.6亿元中包含1.7亿元的资源价款,“那是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去年收了今年就不能收了”。
如果判决生效,单纯从数字上讲,3.2亿的罚金将是蒲县财政预算收入数额的一大半。当地许多人士将郝鹏俊等煤焦反腐案形容为:“煤官跌倒,蒲县吃饱”。
北京炒楼
局长盘下35套房,合同价近1.7亿元
有意思的是,此案还暴露了山西煤老板北京炒楼的疯狂事实。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郝鹏俊、于香婷夫妇及家人在北京共购置房产35套,合同价款高达近1.7亿,基本接近判决中对夫妇二人的罚金总额。
据悉,这些房产都位于北京市二环附近的黄金地带,除于香婷在信恒大厦的一套单独房产外,其他都是连套购买。业内人士透露,仅郝鹏俊被“双规”的2008年之后,这些房产现在已经升值数倍。
4月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蒲县纪检委一直经办郝鹏俊一案的副书记孔宪民。记者试探着问:据了解,郝鹏俊的煤矿很多炸药雷管都是通过公安局正式批出来的,公安局你们会查吗?郝鹏俊逃税,税务稽查部门有没有责任?
孔宪民回答:“这些问题,只有领导批了我们才会去查。税务的问题也不是税务局没查过,是一个经营管理体制问题,是大环境。”
对记者向蒲县纪检委、检察院、法院提出的诸多采访请求事项,当地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回应。连判决书这一应该公开的材料,蒲县法院院长给新闻发言人给出的指示是,第一,一切消息和资料不能从法院流出;第二,法院对判决中所有内容不作解释。据《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