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中国报道
任志强称将再写房产稿件 房价暴跌对民众没好处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京报  2010-04-29 11:0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在近日发布“万言文”谈楼市新政并被炮轰后,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27日下午又在博客发表文章《为什么是房地产》,表示开发商的最大利益是长期稳定预期的可持续发展,并不希望房价的暴涨。任志强在个人微博中预告,还将撰写关于房地产的系列稿件。

  驳质疑:不希望房价暴涨

  “许多人认为我在吹嘘高房价的好处是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任志强在博客中回应了近期各方对其“万言书”中为开发商利益辩护的质疑,“开发商的最大利益是长期稳定预期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商并不希望房价的暴涨,不希望每次都短期地面临不可预知的行政干预的调控措施。”

  “房价如果进入下行通道之后的底线在哪里?是‘专家’、‘学者’、‘评论员’们所说的下降70%、50%或是30%吗?”任志强在博客中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他举例说, 2008年9月金融危机之后,有专家认为澳大利亚的房价会暴跌40%,然而2008年澳大利亚的房价仅下跌了5.5%,但随后在2009年的12个月内上涨了13%,澳大利亚约2%的人口增长成为推动房价上涨的主要动力。

  “虽然短期内行政命令式的干预会有效限制一部分城市化的速度,但却无法根本制止中国这种城市化的趋势,最终一定会形成类似澳大利亚的结果。”任志强表示。

  谈房价:暴跌对民众没好处

  在任志强看来,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性较强,“房地产下滑时国家宏观经济保持上升趋势的可能性不大”。

  他说,金融危机后,美国的房价和销售量的下降对经济的冲击非常大,“(目前的房价调控)仍然是以中国经济的下滑为代价吗?(之后)要再来一次救市吗?”他认为,房价暴跌后,“既不会让更多已拥有房产、已用贷款购买了住房的民众更高兴,也不会让那些对房价过高而恨得咬牙切齿的一群自认为买不起住房的民众高兴。”因为房价下跌会带动经济下滑、失业率增加。

  看调控:没完没了的迷宫

  此前任志强在个人博客里称楼市新政“国十条”为“向计划经济的倒退”,此观点遭到部分人士炮轰。

  在最新的这篇博文最后,任志强再次指责历次调控使得房价越调越涨,越涨越调,已经形成怪圈。文中写道,“财税体制的僵化让土地财政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金饭碗;为防止腐败而垄断土地供给条件下的招拍挂给了地方政府发财的机会……所有这些制度与体制的改革滞后让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市场化的发展混成了一锅粥。每次的争论都以房价的再次高涨而告终,于是又开始了下一轮更重拳的打击,成了多次往返的签证规律了。但愿这次的失败教训会让社会和管理层从中学到些什么,不要没完没了的在迷宫中捉迷藏。”

  ■ 反响

  任志强新文吸引5万阅读

  截至28日下午,《为什么是房地产》一文吸引了53377次阅读和1821个评论,一部分评论表示,任志强敢说真话,“比专家强多了”。而相当一部分评论表示,住房关系民生,必须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还有一部分网友对任志强的言论表示不屑,一则评论调侃任志强:别人和你谈经济,你和他讲政治,别人和你讲政治,你就和他说经济学。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楼市“最严”新政: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图) 04-25 15:07
西安购房者遇新政“尴尬” 首付付不起房又退不了 04-24 08:39
调查称北京上海等地房价收入比超过50倍 04-22 07:16
房价上演过山车 降90万抛售房主连夜接待看房 04-21 20:58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