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中国报道
任志强:我是全中国人民最想揍的第三个人
http://news.hsw.cn    来源: 红网  2010-05-05 10:2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任志强认为,严厉的行政干预已到了房价不跌绝不罢休的地步了

  红网长沙5月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文洁)在地产界,任志强无疑是一个另类。他总是处于是非的漩涡,一再表达着一些并不好听却真实的观点。4月30日,华远金外滩项目奠基后一天,准备离开的任志强接受了晨报记者专访。

  “这次调控一定会达到效果。我们现在担心的,是调控之后怎么办?”说话彼时,一贯张扬的任志强,有些忧郁。

  “国十条只是个开始”

  有人说,房地产的黄金十年,成就了这门勇敢无畏的“任大炮”,喧嚣和争论中,却也淹没了他为自由化市场所付出的努力。而最强烈的反对者,也无法否认任志强是个说真话者。

  “正如我最初所说的,国十条只是个开始。”4月的密集房产政策,改变的是市场所有人的预期。同样包括任志强。

  “短时间,能。”对于“本轮调控是否能够抑制高房价”的问题,任志强的回答,似乎出乎很多人意料。

  任的观点是,严厉的行政干预已到了房价不跌绝不罢休的地步了。“如果不能有效调控,政府会接着出政策,一直出到有效为止。”

  这似乎是任志强第一次真正承认“房价会跌”的利空表态。“现在最大的不确定,还是在于地方政府的细则性政策。在不同的城市,会有不同的效果。”

  在任志强的分析中,在房价不那么高的城市,“地方政府可能会延迟地方性细则的出台,或者观望看看其他城市,比如长沙”,而在房价高企的城市,“地方性政策或许比中央政策更加严厉”。

  “房子为富人而造”

  用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的话来说,任志强是中国地产界读书最多的一个人,也可能是最清醒和最具思考力的一个人。

  在任志强的言辞中,说得最多的,是“开发商不应该做政府的事”。

  采访中,他的核心也围绕于此。“住房和商品房应该是两个概念。大的住房概念包括政府应该解决的低收入家庭居住权问题,以及拥有商品属性的商品房。”

  商品房具有商品属性,它先天就具有投资性功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正是任所谓“房子为富人而造”的立论之本。

  任志强说,民众的居住权,更多地应当是政府的职能,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是解决低收入者居住需要的根本手段。而对于“可以自由交易的房子”来说,“既然有投资属性,就得允许别人投资”。

  “严格地说起来,国家要管的是不要用国家金融杠杆的利率去投机倒把,这我赞成。”这个“市场论”的坚定支持者,旗帜鲜明地说,“我不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更希望政府用市场化的手段调控,而不是坚持用非理性的、非制度化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理智上而言,任并非妄言,甚至可以说,是真相。但从情感上而言,日渐尖锐的高房价矛盾已经从经济问题转变成政治问题。

  正如资深财经评论人叶檀所言,从来都支持市场,但从不认为对民生可以麻木,否则高调的市场派将遭到多数人的唾弃,一败涂地。而这,或许正是任志强备受争议的根本所在。

 [1] [2] 下一页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任志强称将再写房产稿件 房价暴跌对民众没好处 04-29 11:05
“犀利哥”任志强(图) 03-27 05:02
任志强:中国85%的家庭有产权房 住房民怨系炒作 03-25 11:34
任志强:北京四环内均价将达5万元 一定要早买房 03-18 11:41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