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
个人购房满5年交易免营业税
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西安二手房市场,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时,土地收益金减半收取。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起始计算时间分别为:商品房以房产证时间为准,房改房以售房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安居工程以房款票据时间为准。
■新政解读
增加供给 稳定房价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西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城郊区县一线工作人员住房困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措施已出台,这些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管理、鼓励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打击投机性购房等措施,达到稳定住房价格的目的。
200套公租房明年分发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扈广杰昨日表示,从2009年开始,该局已开建公租房,其中2009年80套,2010年120套,这200套公租房将在2011年开始分发。目前公租房身份确认、标准、费用等细则还在严格论证中。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也是工作重点之一。 本报记者 陈思存
“十六条”包括啥内容
1.落实廉租住房配建政策。2.集中建设廉租住房。3.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住房。4.建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5.继续支持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组织建设单位职工住房。6.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在每年土地利用规划中,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用地规模占住房用地规模的70%以上,严格控制别墅及高档住宅土地供应。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以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8.鼓励西安市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环境。9.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和市场监测。10.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11.严厉打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12.继续加大力度开展遗留问题房屋权属登记工作。13.鼓励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14.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15.继续加大二手房有形市场建设。16.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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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住户申请很严格
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民政部、财政部三部委昨日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等问题明确要求,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昨日下午4时,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一负责人表示,西安目前已有590户家庭享受着廉租房的惠民政策。今年,西安新建廉租住房26万平方米、5200套。
他说,西安市对廉租房住户申请和退出有严格的监管机制,“社区推荐、三级审批、两次公示”是申报的管理,要求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在申请廉租房时,需要由所在的社区对其真实情况在小区进行公示后推荐,并由街办、区县、市局三级部门层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在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www.xafgj.gov.cn)上进行第二次公示,符合条件的要通过摇号选房才能住进廉租房。对于退出也有严格要求,除了廉租房家庭自己申请退出外,邻里举报、物业监管、每年对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等情况的检查也是房管部门监管的主要手段。这590户廉租房住户中,已有几户生活条件改善后申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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