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坡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郭文涛表示,开发区认为郑先生所反映的事情主要属于企业内部事务,开发区只能尽量协调。希望几方妥善解决。
宝鸡市工商局合资企业管理科科长张远平说,按照中国内地对合资企业的管理规定,既然宝鸡市招商局、宝鸡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已经认定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应该恢复到1994年的两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应该将工商营执照等证恢复到济生1994年的状态。但如今存在的问题是该公司目前已经被多家法院冻结,工商部门无法完成变更。
据张远平介绍,司法冻结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先后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两法院先后发给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司法协查建议书,在法院冻结未解除前,企业的股权等事项均不得变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的一份司法建议书显示,冻结陕西济生制药的理由是,该公司的大股东“西安东盛”涉嫌多起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冻结期最早要到2011年4月才能解除。
4月25日,郑心元打电话给记者说,“西安东盛”的驻厂人员在4月23日动手殴打了他们的一名副总经理,后者被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岐山县公安局局长田存录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双方在4月23日的确发生了肢体冲突,原因是美方要查账,“西安东盛”一方不让查。“这里面的事情比较复杂,经侦部门已经介入。”田对记者说。
律师观点
纷争看似复杂事实非常清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律师房立刚认为:本案的纷争看似复杂,但基本事实非常清楚,1998年的“扩股合作合同”在一方出资不到位违约的情况下,实质上已解除,这一点已于2009年得到宝鸡市招商局的支持并行政确认。
房立刚说,从程序上来看,目前的关键是要撤销2005年对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和改变股权结构的工商变更登记,进而从工商登记上恢复企业股权架构到1994年组建时的状态。
房立刚说,股东及股权情况的工商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撤销2005年的变更登记。其暂时不予办理的原因是因为“西安东盛”涉及其他经济纷争。法院依据2005年的工商登记,对所谓的“东盛所持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工商局可能出于尊重司法及谨慎,未及时撤销2005年的变更登记。其实,如果工商认定此前所变更登记的某一股权并不成立,对不成立的股权的司法冻结措施自然也就没有成立的依据。
房律师建议说,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如果在协商或多次申请都不被接受的情况下,美方股东可以采用两种途径:一方面,有权先提起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民事诉讼,申请对会计资料证据保全;另一方面,可依据行政确认文件及相关证据提起要求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以司法程序最终确立自己的控股股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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