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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福利分房屡禁不绝 学者称可能致阶层对立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华网  2010-05-2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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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21世纪》:最近讨论有部委买了定向限价房的事情,对此你怎么看?

  刘慧勇:我认为不只是他们,很多部委单位都在做。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有些是可以查的,但有些查不了,比如部队建的军产房,国土局都管不了。

  此外,很多央企和有实力的中央金融企业也都在做。这些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住房无可厚非。有房可住是居民的基本权利,如果单位的员工收入低,买不起房,单位可以提供住房。

  他们进行变相福利分房对社会不公平,但是他们有住房,也等于是增加了住房供给,如果把公务员也挤到商品房市场,等于是减少住房供给,房价会涨得更厉害。

  《21世纪》:房价上涨与福利分房有关系吗?

  刘慧勇:我的调查结果显示,变相福利分房多的地方,房价反而低,因为这些地方住房供应大。二线城市如长沙、长春,原来有大量的单位供应房,地方政府不是向开发商一个渠道供应土地,而是供应给较多单位。

  如果北京各单位的房子都解决了的话,商品房就卖不了多少钱。按照任志强的说法,把小产权全取消,把中央机关、部委的建房全取消,北京的开发商就能卖十万块一平米了。

  《21世纪》:每次房价调控之后,房价就会大涨,是不是调控思路有关系?

  刘慧勇:目前的房价调控都是从需求的角度在调整,没有从供给的角度来调整。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垄断土地供应,土地供给不足,另外开发建设的房子也比以前少了。现在中国一年需要17亿平方米的城镇住宅,可是现在供应不到12亿平方米,缺口就有6亿多平方米。这是房价上升的主要原因。

  目前提高利率,提高首付比例,还是在以需求为中心调控房价,但是应该以增加供给来调控房价。

  《21世纪》:现在大学、企业、机关一般等都不允许集资建房,实际有很多在建。对此怎么看?

  刘慧勇:很多单位自己有土地,很多实权部门变相分房,与其这样,还不如公开化。

  单位筹资建房,虽然国家不允许,但客观上有好处,应该阳光化。如果大家都提倡这么做的话,房价就涨不了那么多了。我在其他城市做过调查而得出的结论是:供地渠道多,单位供房多,房价就涨得慢。不一定都是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也行、筹资合建房也行。

  应该加快进行二次房改

  《21世纪》:你觉得需要进行新的房改?

  刘慧勇:关于第二次房改,首先我主张实施住房保障法。保障法就是用法律的形式纠正一次房改的缺点。所谓一次房改就是1998年国务院发的23号通知,在国家的行政规定上算是最高层次了,但它不是法律,纠正它就要通过法律来纠正。住房保障法就是单位和政府双方都有保障住房的责任。

  住房保障法要规定居住是人的最基本权利,人的居住权是必须保证的,严格说属于分配范畴。劳动者和雇主属于劳资关系,房子的差距实际上是分配差距的表现。

  《21世纪》:二次房改有哪些基本内容?

  刘慧勇:二次房改应遵循城镇住房保障“单位为主、政府为辅”、单位住房保障“实物安居、货币宜居”、政府廉租住房“街道代审、单位转租”、城镇商品住房“面积设限、税收优惠”和建房用地“廉租定价、商品竞价、廉租优先、距离优先”等五个原则。实施二次房改应从用人单位、政府、立法三个方面着手。

  立法层面,就是要执行住房保障法。单位层面,一方面应鼓励用人单位就近为低收入职工购建廉租房。单位就近拥有房产,只供廉租,永不出售,提职迁出,周转使用。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应给无廉租房职工发放足额货币房贴。单位买建房都可以,主要是可租给青年员工。

  政府层面,市区政府应为既无固定工作单位又无住房的本城区“双无”居民和困难单位提供廉租房。对单位廉租房建设,除了给予用地支持之外,还需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肖明 李娇凤 李论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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