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犯罪的90后少年
小刚(化名)个子不高,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穿上囚服给人一种错位感——这个脸上还长着青春痘的90后男孩已经是第二次被判刑了。
第一次被抓,判决书显示的罪名是抢劫罪,因为年龄小,法院判他两年缓刑一年。拿到缓刑判决书后,他回到学校继续读初二,他以为在只有班主任和校长知道他判刑的地方可以像原来一样做个普通的学生,甚至努力之后还能做个好学生。但随着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的“羞辱”,小刚觉得学校已经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了。
“老师在课堂说像我这样的人已经有案底了,以后也不可能在学业上有多大成绩,上学只是混时间而已。”自尊心受伤的小刚在课堂上和老师吵了一架,辍学的想法油然而生。父母再三劝阻,小刚心意已决,最后干脆用一走了之的方法结束了这场关于是否上学的“拉锯战”。
这一走将小刚推入命运的谷底,在完全没有监管的状态下,他开始跟着同龄的“问题少年”抢劫、偷窃,最后落网时的罪名还有强迫妇女卖淫。因为是二次犯罪,数罪并罚,小刚的刑期为14年。“要是不减刑,等我出去就快30岁了。”小刚担心服完如此漫长的刑期之后,他再也见不到身体不佳的母亲,更担心出去仍会被社会遗弃,就像当初被老师“抛弃”一样。
来未管所的那一年他对这里充满抵触,没有网游,没有电话,没有自由,他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在管教干部安排的习艺劳作中,他坐在缝纫机前一点干活的欲望也没有。因为是二次犯罪,小刚想获得减刑比其他人要付出更多,别人的量化考核成绩只要达到1200分就能申报减刑,但小刚必须达到2800分才有资格申报。因为难度大,也因为对失去自由的抵触,小刚第一年只拿到600分的量化考核。管教干部说这样的成绩只能算是中等偏下,如果继续这样他根本赶不上下一次减刑的申报。
转机出现在和母亲的一次见面之后。那是一个正常的探望日,小刚的妈妈一大早就从临潼赶来,见到妈妈后,母亲交代儿子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那一次小刚说他恨不得当时就让妈妈把他领回家,但他知道那不行,对于社会他是有罪的。因为心疼儿子,母亲留了路费后,将所剩的钱全部给孩子买成生活用品送了进去,自己连吃午饭的钱也没有了。那晚小刚将母亲送进来的东西分给同监室的人,自己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想到妈妈的良苦用心,小刚捂着被子哭了一场——那是他到未管所后第一次流泪。半年后他的量化成绩已经有1400多分了,离申报减刑的分数越来越近。
不可忽视的家庭学校教育
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科长郝振林与服刑少年打交道已有20多年。对于这些服刑少年的表现,他一点也不意外。进入未管所改造后,管教干部一天也没有放弃过对他们的文化课教育,16岁以下的孩子每天上8节课,与他们在学校时的生活毫无二致。16岁以上的孩子,半天上课、半天参加缝纫或者图书装订的习艺劳动,目的是为了掌握一项谋生的手段。
郝振林告诉记者,像小义、小力、小刚这样的青少年恶性犯罪案件,正逐年递增。“以2000年为节点,此前的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的案情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这10年,服刑少年的年龄在下降,人数却在递增。”郝振林做过统计,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里的服刑少年几乎遍布全省的每一个县。他曾总结和对比过这些孩子的共同点:30%家庭不健全,90%来自农村,几乎所有孩子都有过辍学的经历。
对每一个接受采访的服刑少年,记者都会问同一个问题:“后悔吗?”答案出奇得一致:“后悔”,态度却各不相同。郝振林说这很正常,在未管所里最好管的是长刑犯,“因为他们想减刑所以都争抢着表现,短刑犯就不同了,没有减刑的寄托会衰减他改造的动力”。为了矫正这些曾经错位的人生,感化、谈话、心理咨询、重点监控,管教干部想尽了办法,郝振林发现每一个孩子都有不同之处,但只要给他们希望,孩子们就能改好。
未管所第五管区的管区长杨鹏,大学一毕业就成了一名管教。说起许多服刑少年,杨鹏直摇头:“犯罪前他们自私得可怕,你动他一根毫毛,他就敢把你毁灭。这些娃后悔,很多时候只是因为自由被剥夺,对于犯罪本身给别人带来的苦痛,并没有深刻地认识。为了改造好他们,管教干部只能从情感上下功夫,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杨鹏喜欢用“娃”来称呼这群特殊的孩子,因为他与他们朝夕相处的时间比与自己孩子还长。他能从背后一眼认出穿着统一囚服、剃着光头的孩子是谁,他说这是管教干部的基本功。
郝振林最反对的事是这些正在成长中的孩子辍学,他认为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留在学校最安全。“近几年伴随着中央和各级政府加大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工作力度,青少年犯罪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可喜的同时,也面临一个尴尬,这几年我们‘迎来’的孩子总比送走的多,还有一些是二次犯罪。这告诉我们改造过的服刑少年出去后是否能重新融入社会才是问题的关键,未管所的改造只是教育体系中最无奈的环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对他们的重新接纳,才是对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最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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