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下午,工人们正在小区原来的绿地处施工 本报记者 宁峰 摄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小区的绿地突然被开挖欲建楼。开发商称,目前开建的项目是2003年审批未建的住宅楼。
正在使用的绿地开发商要建楼
“小区里的绿地被开发商挖开要建住宅楼,而且离现在的住房这么近,真不知道怎么搞的?”6月2日上午10时,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区李鑫佳苑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称,已经住了5年的小区突然被开发商开挖绿地要求再建一栋楼,在建的这栋楼还很影响采光。
2日下午2时,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里在建小楼已垒砌到1米多。小区住户康先生说,2005年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这些地方用来建绿地和停车场;2009年10月16日,开发商强行铲除绿地欲建住宅楼,因与建好的楼间距仅有5米,遭到业主阻拦后停工,现在又开始强行施工。“6月1日实施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将面临罚款。”业主段先生认为,小区里的绿地,开发商不能说拆就拆,说建就建。
开发商称楼间距5.5米
2日下午5时20分,西安李鑫工贸有限公司一名姓王的副总经理说,该小区在2003年报批时是四栋5层的住宅楼,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当时只建了三栋。2009年10月15日,高陵县建设局将该公司2003年报批的5层未建楼重新审批为三层。但在施工中,因为业主阻拦,今年4月20日,高陵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发通知,最后确定补建的住宅楼设计为一层。
该副总经理表示,小区目前有专门的地下停车场,地面上也划有停车位,停车不受影响。开发商建楼是原先规划的,不存在占用业主绿地的说法。而且建设的楼间距5.5米也符合规定。
建设局要求两栋楼楼间距为6米
昨日上午10时,高陵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武秀利向记者介绍,当初开发商因资金问题,2003年在建设时,将审批4栋楼之间的楼间距增大,只盖了3栋楼。2005年交房时,小区里也仅有3栋楼。
武秀利称,去年西安李鑫工贸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补建当年审批的另外一栋楼。在综合各种因素后,给开发商下文批准了其补建申请。但要求注意楼间距,不能影响其他住户采光。但在审查中,所建地方楼间距太小,所以重新审批时,要求这家单位补建时只能建一层住宅,同时要求楼间距为6米。如果开发商楼间距不够6米,该局将安排专人去核实了解。
针对有业主提出的按规定开发商建设项目两年不开工土地要收回重新拍卖的问题,武秀利称,当时该小区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但因开发商将里面的楼间距增大,又是一个完整的小区,所以无法强制收回部分土地。她承认,当时清楚这个规定,也存在没有按规定办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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