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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用假证办按揭视同骗贷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今年4月,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要求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购房者使用假离婚证来办理按揭,银行将视同房产公司与业主共同用假证来骗贷,造成住房贷款风险的相关人员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算一算
改变身份钻“空子”首付差了近10万
昨日下午,某银行陕西省分行个贷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该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照李女士所购的单价为6480元/平方米、面积50平方米商品房、贷款10年,按照等额本息还贷为例,如果是首套房政策,20%的首付是6.48万元,利率目前是2008年12月23日利率下限(85折);而按照二套房的利率标准,50%的首付是16.2万元,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3日利率(1.1倍)。二者之间的首付款相差9.72万元。若同在50%的首付的情况下,二套房比首套房要多支出1.4367万元的利息。 华商报报记者 景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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