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管开出的违法停放通知单三个月不理会,案件将被转至法院立案,法院立案仍不以为然的,两个月后就会使原先最高200元的罚款金额翻番。这是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三个月不理会,提交法院
车辆被城管贴黄条,目前,10个人中大约有7人都选择置之不理。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永朝介绍,这与城管执法部门只有处罚权没有强制权的尴尬有关。执法部门贴出的黄条(《违法停车通知单》),会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接受处理的时间和地点,要求驾驶员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于超过15个工作日仍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将在城管执法局的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常情况下,在我们为行政相对人留足三个月的法定复议期限和行政起诉期限后,行政相对人仍没有行使相关权利,也没有自觉接受处罚的,我们将申请城管巡回法庭强制执行,并按照200元最高限进行处罚。”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永朝介绍。
立案一个月后 每日加收3%
对于城管执法局移交至城管巡回法庭的强制执行案件,工作人员对符合执行条件的处罚会以电话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通知行政相对人。有关人员解释说,让当事人到法院来主要是了解行政处罚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来,等于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如果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也不来接受处理,法院会怎么办?有关人员介绍,立案后有一个月的审查期,在审查期内,如果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了义务,将免收案件执行费、滞纳金等。审查期过后,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查询、冻结账号、扣划等强制措施使行政处罚得以实现,同时收取50元案件执行费,而且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据介绍,为了破解人行道乱停车处罚难的困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去年成立了全国首家城管巡回法庭,受理城管执法非诉案件。
目前,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共向莲湖区人民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移送强制执行案件三批,第一批1378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第二批942件,已执行276件;第三批1058件正在立案审查之中。从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行政相对人都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交了罚款。
据了解,不光是人行道违法停车案件,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损毁树木、乱搭乱建、小餐馆乱排油烟等,有法不依、拒不执行城管执法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都适用非诉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机制。本报记者郭晓蓉实习记者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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