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近日一些业主投诉,反映开发商价外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有限电视初装费等。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西安市自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一价清”指的就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市场供求状况,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处长何小菱说,开发企业不执行“一价清”,业主有权拒交,物价部门如果核实业主投诉,将责令开发企业进行清退。记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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