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社会
石家庄6行人因未闯红灯各获500元奖金(组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07-12 09:5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相关部门领导在给不闯红灯的行人颁发奖金。

相关部门领导在给不闯红灯的行人颁发奖金。

  中国新闻网7月11日报道 7月10日早8时,在石家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当红灯亮起,步行人郝召云在人群中第一个停下脚步时,她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举动,自己现场获得了500元奖金。

  原来,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

  首日6行人各获500元

  7月10日的活动于早8时开始。在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王秀山和不闯红灯的行人郝召云;在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惠周,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金永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杜彦坤和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郑立刚;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叉口,省会文明办副主任申学启,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助理、设施大队大队长李春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陆运清和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刘建英。

  受奖者表示愿作带头人

  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手中接过500元现金奖励后,获奖者郝召云显得十分激动,她说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红灯停”这样一件小事而获得奖励。她告诉记者,每天上班她都经过该路口,遇红灯止步,是她多年来的坚守,不会介意身边的陌生行人怎么做,但今后她表示要作文明出行的带头人,不仅以身作则,还要规劝身边的人遵守交规。

  省会一名交警表示,在先前的执法中,交警更侧重于“管”,而非奖,此次重奖行人做法很新颖。

  带头人受奖能感染更多人

  薛建廷表示,此次活动是省会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放大其文明交通的闪光行为,从而感染更多的人。(燕赵都市报)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南昌规定市民拍摄行人闯红灯可获奖励引争议 07-12 09:32
提升公德可别东施效颦 07-12 04:52
西安问计于民根治“闯红灯” 在社区曝光违法行为 07-06 05:45
法院警车司机穿拖鞋闯红灯撞人 官方称公务出车 06-20 16:47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