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中国报道
各地天价地王频被回收 开发商巨额保证金打水漂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07-23 11:34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温州地王产生已有半年,这里依然是杂草丛生(图片来源:温州网)

  中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7分报道,在2009年曾经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地王”最热门的关键词之一,全国各地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抢地狂潮。而如今,“地王”再度成为了房地产业的焦点,只不过这次,在“地王”后面多了几个字——被回收。

  在浙江省温州市,一家名为恒达集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10亿多元的价格拍得温州茶山一处地块,却没在规定的半年时间内缴清地价款。为此,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向恒达集团下发“收地令”。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处处长朱剑云表示,将取消恒达集团土地开发权,并没收2200万元保证金,而这个地块将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朱剑云:本来我们须知的时候就约定了,没有按照须知约定时间缴纳地价款,那么这个中标权就废止了,注销中标权,取消开发权。其实也不发通知其实也是取消了,发个通知是温馨提示,你不交过来就是违约。

  温州地王的被回收并不是个案。在江苏南京,因为拖欠了4.26亿元的土地价款,栖霞区仙林湖板块“地王”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也被国土部门解除合同,并没收1亿多元的定金。有业内人士猜测,该公司资金链紧张,不得不放弃这一地块。

  但是,公司总经理孙天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种说法很不以为然。他说,公司刚花了16亿多元拿下了河北唐山的5幅地块。当时高价拿地是看中了仙林湖板块的发展和地铁二号线的利好,但目前这一地块的发展一直没有展现生机,因此他们决定主动退出,虽然说损失了1个多亿元保证金,但还是挺值得的:

  孙天云:应该说我们在2008年的时候就有这个想法了。也计算了我们的资本的利用效率,如果我们拿同样的资金在其它地方进行土地购置开发的话,所赚取的利润应该超过、远远大于违约所要损失的资金。

  不管是主动退出,还是被动收回。这些曾经疯狂的“地王”,似乎正在不情愿演绎着同一首歌。频频出现的回收“地王”现象,是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动真格,或者仅仅是杀鸡儆猴?又或者是开发商看淡市场前景的主动放弃呢?

  来源:中国广播网经济观察员马光远昨晚在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分析说,开发商放弃“地王”的原因可谓是多种多样,不能以此简单判断,开发商囤地获利的时代,已经终结:

  马光远:拍卖过程中(开发商)很多情况并不了解,有的时候是个失误,像大龙地产,它本来是一个托,它就是把这个地价炒上去,但是自己没想到,最后落得自己手里面了。按照它的实力它根本拿不上,目前房地产关键的问题还不在这一块,目前应该来讲整个土地市场是比较冷淡的,交易也不旺盛,我们就凭这个判断一个市场走向的话也不太合适。

  马光远认为:长久以来,由于政策监控不严,地方政府对于囤地行为处罚不力,众多地产公司以拿“地王”为荣,并试图通过地王,来推动自身土地储备增值,这种投机行为到是应当终结。

  马光远表示,近期地王回收的事件都是发生在一线城市,原因就在于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是泡沫最集中的地区,有敲山震虎的作用。接下来政府部门还应该有更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

  马光远:因为目前土地违法情况非常严重,去年公开的19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说法,地方上公开的很多要督办的一些案件到现在也没有说法。所以我不认为土地市场仅仅收回几个地王,就意味着它整个执法力度加强了,我认为这个力度还远远不够。

  因为房地产市场一个很大的乱象就是土地市场非常乱,炒地的、土地闲置的比比皆是,不仅仅是地王,普通的土地,小块土地也有这样那样的情况,所以我认为应该有惩罚性的机制,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它不敢去过度的炒,不敢去疯狂的炒。

编辑:朱羽喆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南京收回天价地块 没收开发商1亿元定金 07-03 09:50
多家央企出让“地王”无一单成交 个别愿折价出手 06-05 10:06
北京“地王退地”传言蔓延 新政挤压房地产暴利 05-21 13:04
新政刚满月京杭又现新地王 楼市调控还需紧箍咒 05-20 12:22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