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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投资3亿元建新农村住宅小区 建成5年遭拆迁
http://news.hsw.cn    来源: 央视  2010-07-2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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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村里的党总支写了报告?

  莫正才:

  嗯。

  记者:

  不同意拆迁。

  莫正才:

  不同意拆迁。

  李祥:

  5月2日的时候开了一个社员会,就是村民会,农户们就不同意改造。这个会他们上午开了大约是持续了一个小时,就没有开下去。

  解说:

  在村民们的联合签名表中我们看到,宏仁新村500多户村民有400多户联名反对拆迁新村。昆明市政府规定,必须经过90%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启动城中村改造,应该说,这符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但宏仁新村的改造,村民的签字率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可是拆迁却已经开始了。

  今年6月2日,官渡区矣六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进了村,新村里一些楼房的大门和墙上也被涂上了大大的“拆”字,而且有的新楼房已经开始被拆了。

  李雄:

  不签字,他们就把人家的工作就退了,就压下来。

  记者:

  就不让上班。

  李雄:

  就告诉单位,就不要他们上班,有的还带领人敲玻璃,砸窗户、砸门。

  解说:

  村民们说,为了让他们签字同意拆迁,改造指挥部想出了种种办法,甚至说,宏仁新村的楼房是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唐跃东:

  2005年的时候,由村集体牵头组织宏仁小组的农户自己建设。我们查了一下,就是土地和规划的手续都没有。

  宏仁村村民:

  我们改造那么好的新村,叫我们咋盖我们就咋盖的新村,一下子来说我们是违章建筑,扣个帽子给我们,叫我们拆掉。

  解说:

  宏仁新村的这500多栋新楼房怎么被说成了违章建筑呢?从2005年至今,村集体和村民投入3亿多元的巨额资金,历时五年建起来这么大规模的新村,如果是违章建筑,难道当地的政府部门一直都没有察觉吗?

  记者:

  这么大片的房子建起来的时候,村集体牵头,作为乡一级或者说作为街道这一级是不知情吗?

  唐跃东:

  说不知情,肯定说不过去。应该怎么说呢,街道也是掌握一些情况的。

  解说:

  据了解,在2005年的时候,宏仁村还是属于城市规划范围之外的农村。按当时的规定,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只要经过了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批准就可以了。

  记者:

  咱们宏仁新村这一块,它的土地的属性在国土部门登记,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周子龙 云南省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属性是集体建设用地,就是宅基地。

  记者:

  那现在的土地所有权人还是村集体?

  周子龙:

  对,还是村集体。

  记者:

  其它任何单位现在是无权进入这个现场进行强行拆迁的。

  周子龙:

  这个应该说是农民他自愿以后可以,如果他同意这个可以,同意这个项目按照城中村改造是可以进行拆迁的。

  记者:

  这个同意是什么标准?

  周子龙:

  按照规定的话,肯定是要90%以上的同意。

  解说:

  这样看来,宏仁新村在市国土资源局登记的土地性质就是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起来的新村,现在却说它是违章建设,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同时《物权法》也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强迫村民拆除新建的楼房,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那们这个花费3亿多元刚刚建起来的新村,为什么一定要拆掉它呢?其实在一开始公布的改造通告中就已经明确了,这里要建设一个商贸城的二期工程,而且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已经介入其中。

  记者:

  在这个拆迁过程当中,有开发商已经介入到这个拆迁工作当中去了,这个开发商跟前期的拆迁工作之间,和政府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

  周子龙:

  他开发商的话,他是实际上由政府主导,开发商的话,他主要是一级开发,一方面是资金的投入;另外一方面是协助,协助村民进行拆迁。

  演播室主持人 侯丰:

  就在记者采访之后,昆明市官渡区政府来函说,他们已经暂缓对宏仁新建房的拆除,在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后,再依法遵规进行拆除。

  城中村改造毫无疑问是个好事情,但就宏仁新村的拆迁来说,还没有达到90%村民的同意就急着拆迁,由此引起村民们的不满,就违背初衷了。况且这么多刚刚盖起来的新房子,甚至住都没住,就要拆掉,也确实让人心痛。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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