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23时40分左右,陕西榆林靖边县龙升路与永康路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转弯的拉污水罐车与一辆牌照为“蒙KZ088(X)”的路虎车相撞,路虎车内两人一死一伤,其中一名女子死亡,另一名男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路旁金茂建材租凭站尚女士等5名群众就在现场,污水车司机当场及时报警,同时过路出租车司机、市民多次拨打110及120报警电话,警方一直未赶到事故地点,导致一对骑摩托车夫妇误入事故现场,发生二次事故,两次车祸共计四人死亡。
据了解,靖边县城面积不大,一般出租车城内就是5元钱全包,发生事故时,交警赶到事故现场的时间一般是在十分钟以内。由于交警迟迟未到,次日凌晨0时10分左右刘锦凤和高佳(夫妻,高佳已怀孕)驾驶摩托车经过,和事故现场的罐车相撞,导致第二起事故发生,骑摩托车的刘锦凤当场死亡,高佳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群众反映警方在凌晨0时30分左右到场,并叫来救护车将伤者和死者送往医院。
据现场目击证人尚女士的透露,她的建材租赁站门口距离事发现场十米左右,3月22日23时40分左右她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她连忙起身跑到门口观望,只见一辆牌照为“蒙KZ088(X)”的白色路虎车将一辆正在转弯的罐车撞翻,白色路虎车内两人,一男一女,女子鼻子流血,男子趴在方向盘上喊着救救她。当时除了尚女士又来了几名热心群众,约5、6人,司机正在打着电话,说他已经报警了,也通知了120。随后一些热心群众和出租司机也拨打了110和120报警,可处理事故的交警迟迟未到,次日凌晨0时10分左右,刚刚下班的刘锦凤和高佳(夫妻)驾驶摩托车经过,由于没有发现事故车辆,摩托车撞到了罐车头部保险杠,造成刘锦凤当场死亡,而高佳还有意识。
据刘锦凤和高佳家属亲述:“我们的亲属刘锦凤和高佳是一对结婚不满一年的恩爱小夫妻,高佳已经怀孕,此次事故是两尸三命,他们刚刚投资50万元在靖边县开了一个燃气用品商店,事故发生处离他们的住宅不远。对于这次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我们认为靖边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有失职责任。”
多名现场群众证实:处理事故的交警在凌晨0时30分左右才到场,并安排第一辆救护车将高佳送往医院,随后,第二辆救护车将刘锦凤和路虎车男子送往医院。此时现场已有20多位现场群众,而路虎车上死亡女子和卡在车上的男子都由见义勇为的群众营救下车,然而迟来的处理事故交警和救护车,让三条生命失去了抢救的最佳时间和本可能避免的第二次事故。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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