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象,书记员宣读庭审
华商网讯 (记者 陈晨)2011年11月14日7时37分,西安嘉天国际大厦1号楼一层樊家腊汁肉夹馍科创路店发生液化气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2013年4月26日上午,“11.14嘉天国际大厦爆炸案”在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樊家腊汁肉夹馍科创路店经营者孙连武、店长刘彦成、晚班厨师杨勇、北方液化气公司水泥制管厂供应点负责人郑卫卫、郑娟娟及送液化气钢瓶的王红仓等6名被告人,均被指控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庭审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罪名及陈述指控事实。厨师杨勇
对于被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对于公诉人提出的作为晚班厨师没有将阀门关闭进行当庭否认。同时被告人王红仓 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液化气瓶标识不清楚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