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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图)

来源: 新华网  2013-07-08 15:2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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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7月8日拍摄的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详细报道: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后审判长答记者问

  新华社:依法审判刘志军昭示法治精神